对岳阳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岳阳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20-08-10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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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志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切实解决市民“出行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开辟公交车专用道与实行公交通行(信号)优先问题。我市公安交警部门曾在岳阳大道、南湖大道、巴陵路、琵琶王路等主干道部分路段设置了公交专用道,因私家车经常占道停车、高峰时段私家车占道通行,且由于未设置抓拍设施,已有的专用道无法实现公交车专用。针对这种情况,今年市政府已决定启动公交专用道和公交优先通行信号系统建设,目前由市国资委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公交专用道建设各项工作正在进行中,计划2020年底完成。

二、关于出台公交优先政策问题。2008年,市政府出台《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岳政办发〔2008〕10号),从科学编制公交规划、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公交企业改革和创新,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等方面都有具体要求,对促进我市公交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城市发展和群众出行需求的不断增长,公交优先发展更为重要,有必要根据新的实际情况对2008年的《实施意见》进行修订,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做好公交用地保障,规范公交设施建设,加强公交企业成本核算,完善公交补贴机制,有效保障公交优先发展。

三、关于发挥公交企业的主体作用及加强舆论宣传引导问题。目前我市城区仅有一家公交企业,隶属市国资委,此项工作我们将协同国资委,加强对公交企业的督促和引导,营造良好的绿色出行、低碳出行的氛围,引导广大群众以公交作为出行的首选。

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岳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6月16日

承办负责人:李茂文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梁超 0730-8715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