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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试行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不停车检测非现场执法实施办法
编稿时间: 2020-04-15 07:57 来源: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为进一步规范非现场执法,突出科技在治超工作的作用,近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湖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不停车检测非现场执法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为各地加快推进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提供制度保障,有利于推动基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治超工作的开展。

《实施办法》共26条,提出:执法机构应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坚持以案释法,做好宣传工作。执法机构要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在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不停车检测非现场执法路段设置标志标牌和警示标识。《实施办法》对超限车辆外廓尺寸超限情况进行了明确,由执法机构按照《湖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处罚。《实施办法》还明确了违法超限运输的证据材料,明确对符合要求的应给予立案,对当事人主动接受调查处理的,执法机构依据情节可作出从轻、减轻处罚。同时提出执法机构和公安交管部门应依照各自职责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实施办法》要求,执法机构应建设具备电子证据采集、执法管理、案件办理、指挥调度、数据分析统计、源头监管等功能的治超信息平台,与道路监管云平台、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等对接,纳入部省治超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此外,执法机构应当利用治超信息平台,及时登记、抄告、公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及处罚情况。建立超限超载严重违法失信人名单,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定期向社会公布。

近年来,湖南省强化顶层设计,大力推进科技治超,省政府颁布《湖南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编制《“十三五”科技治超建设规划》《湖南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信息系统建设指南》《湖南省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建设技术指南》,出台《关于长沙市全面开展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实现治超由“人海战术”管理向“科技智能”管理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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