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监察组一道制定了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职人员“十不准”,并下发厅及厅直单位的每一个公职人员遵照执行。
今年是湖南“高速公路高质量建设年”,为防范和杜绝交通运输系列腐败案的再次发生,加强省交通运输系统全体公职人员的纪律和规矩意识,打造廉洁交通,建设廉洁工程,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两个责任”。
“十不准”以问题为导向,从工程建设、工程许可、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个人廉洁建设等方面提出不准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不准向管理服务对象索拿卡要、不准收受红包礼金、不准接受吃请等禁止性规定,约束和规范省交通运输厅及厅直系统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行为。
同时,通知要求系统各级党组织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早抓小抓预防,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瞪大眼睛、紧盯不放,对违反“十不准”的行为,果断从严从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