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交通新闻 > 全省交通新闻
 
赵平主持召开2021年第12次党组会议 传达有关会议精神 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编稿时间: 2021-05-25 08:03 来源: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521日上午,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赵平主持召开2021年第12次党组会议,传达学习李克强总理防汛抗旱工作重要批示指示和毛伟明省长在全省防汛抗旱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部署当前防汛救灾工作;听取办公室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审议《湖南省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编)》、《2021年交通建设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湖南省经营性高速公路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湖南省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管理办法(修订稿)》。全体在家厅领导出席会议,驻厅纪检监察组、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负责同志参加。

    会议传达学习了李克强总理防汛抗旱工作重要批示指示和毛伟明省长在全省防汛抗旱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部署当前防汛救灾工作。

会议指出,防汛抗旱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就防汛抗旱工作作出了一系列明确指示,要求始终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切实做好防汛救灾各项工作。我省即将进入主汛期,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务必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防指的工作部署要求,以全面、严格、有效的措施,妥善应对汛期对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影响,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各类交通运输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全力维护我省交通运输安全平稳态势。

会议要求,要强预防,进一步做好高边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汛期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衔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确保安全度汛。要保畅通,对发生灾毁的路段,按照“先通后畅”原则,迅速组织专业人员、调配机械设备抢通抢修,尽快恢复交通;对损毁程度大,一时难以抢通的,认真组织制定具体恢复方案并及时发布绕行线路,确保群众生产生活不受大的影响。要及时报,督促指导和帮助各地及时上报受灾情况,积极争取国家对应急抢通和灾毁恢复重建的资金支持,尽最大努力帮助受灾地区尽快恢复生产生活。要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带班和信息报送相关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调度抢险队伍、物资及设备,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会议指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国家事务管理、参政议政、履行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和重要形式。认真办好建议提案,是改进自身工作、推动事业发展的有利契机,也是政府组成部门的一项法定职责。

会议要求,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办理建议提案工作作为履行交通部门法定职责、学史力行的重要内容、建设人民满意交通的重要举措,摆在重要位置、纳入重要日程,与业务工作同步安排、同步推进。要怀着“真心”办理建议提案,用“真情”与代表委员沟通,出“真招”解决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做到代表委员见面率100%、按期办结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100%,以实际行动赢得代表委员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交通运输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政府网站管理办法》。

会议指出,政府网站是政府部门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务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办好政府网站,既有利于提高政府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和提供公共服务的水平,也有利于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还有利于更好地加强政府部门自身建设。

会议要求,要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交通运输部、省政府关于政府网站建设的系列要求,持续加强网站建设和政务服务,不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把厅政府网站真正办成政务公开的重要窗口、形象展示的重要阵地和建设服务政府、效能政府的重要平台。厅系统相关单位和部门要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的原则,共同做好厅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湖南省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编)》。

会议指出,应急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担负着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

会议要求,要切实抓好预案发布后的相关工作。一是要全面加强应急演练。根据交通运输行业特点,每年开展一次综合性或专项的应急演练,演练要突出练、淡化演,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演练发现应急预案的不足,及时修订和完善,要做到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二是要构建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积极督促指导市州、行业单位和交通运输企业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大对应急预案编制和学习培训力度,将预案编制、演练以及备案情况做为工作检查的重要内容,不断提升全行业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2021年交通建设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会议指出,继续开展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巩固拓展2020年专项整治成果的现实需要,有利于进一步优化交通建设市场营商环境、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会议要求,要结合交通行业实际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整治方案要体现交通行业特色,工作安排要进一步细化具体,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明晰工作职责和要求。要强化监督问责,对整治任务阳奉阴违、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突出问题整改不到位、有关人员不担当不作为以及失职渎职等行为,严肃责任追究。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湖南省经营性高速公路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

会议指出,2014年经省政府批准同意实施的《湖南省经营性高速公路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效规范和促进了我省经营性高速公路的投资人选择、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随着发展形势的不断变化,国家相继颁布和修订了相关法律法规,导致的一些条款与上述法律、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出现不一致的情形。加之根据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该《管理办法》已超过有效期,因此,非常有必要对原有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

会议认为,《管理办法(修订稿)》,在适用对象、省交通运输厅与市州人民政府招商职责、启动投资人选择前期工作、投资人选择方式、项目资本金、收费公路权益转让、项目移交、项目法人违约行为、特许经营协议解除等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完全符合新的相关上位法律法规要求和新形势下我省经营性高速公路发展要求,是今后一个时期推动我省经营性高速公路科学、规范、有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管理办法(修订稿)》报经省政府批准正式实施后,经营性高速公路项目投资人选择、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等要严格按修订后的《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执行。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湖南省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管理办法(修订稿)》。

会议指出,车辆救援服务作为高速公路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是高速公路服务的重要方面,也是老百姓高度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

会议要求,新修订的《管理办法》报经省政府批准正式实施后,要认真落实各项要求,以便进一步规范我省高速公路车辆救援管理和服务。同时,要进一步健全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体系与信息化监管手段,加快出台配套的地方标准,不断提升我省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规范化、专业化、市场化水平,树立行业良好形象。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