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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物流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出台
编稿时间: 2020-02-21 20:10 来源: 岳阳市交通运输局 
 

2月20日,岳阳市物流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出台。

《方案》提出,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围绕“六稳”做好应对各种复杂困难局面的准备,坚持防控从严、强化监管的工作原则,严格落实企业防疫主体责任,切实做到防控机制到位、人员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切实做到周密组织、全程监管、防控有力,各主管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物流企业复工复产,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物流行业带来的冲击和影响,确保全市物流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科学、有序、规范,实现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方案》要求,鼓励全市物流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复工复产;根据物流企业的构成及部门职能职责,市县两级物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逐一对重点物流企业进行帮扶。港口物流企业复工由城陵矶新港区及相关部门负责,公路、铁路运输物流企业的复工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快递物流企业的复工由市邮政管理局负责,航空运输物流企业复工由三荷机场负责。各主管部门要加强科学指导,做好情况摸底,协调解决员工返岗、车辆通行、防疫物资、末端配送等复工复产中的困难和问题;各物流企业复工复产后,要与企业所在地乡镇(街道)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实现复工、防疫两不误。一旦出现疫情,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处置;市、县两级物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每日统计物流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相关情况,由市级主管部门汇总后,上报给市物流办;对已复工复产的物流企业,要开辟绿色通道,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争取更多更大支持,为企业复工复产创造更好条件。

所有复工物流企业一律要严格遵守《岳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操作规程》。对目前未停工和已复工复产的物流企业也要严格按照复工复产条件进行自查,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做好人员排查登记,做好经营场所、人员聚集场所清洁、消杀防疫,并对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维修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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