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资金信息
 
岳阳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编稿时间: 2016-02-02 16:21 来源: 财务科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水路、民航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交通运输执法检查和监督。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全市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工作。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全市港口、航道及航道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港航监督、船舶检验(不含渔船)、水上安全管理,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实施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和通航水域内各种建筑设施建设的行业管理。 

(五)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重点和大中型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七)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负责全市国防交通战备工作。 

(八)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市公路局、市地方海事局、市洞庭湖大桥管理局等10家直属事业单位。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上年结转资金;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相关的专项经费。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9358.23万元,上年结转资金53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7326.38万元,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157.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24.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044.74万元。  

(二)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2564.8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办案费222万元,非税收入征收成本562.85万元,其他专项业务费1247万元,海事船舶购置费533万元。  

(三)三公经费:我局及下属二级机构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224.7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37.6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73.1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31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与去年相比有较大下降,主要是因为进一步压减了公务接待费用。

交通局2016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