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度岳阳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21-04-30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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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和岳阳市依法治市办关于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部署要求,我局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不断夯实法制工作基础,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体系,全力理顺和构建我市综合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运行机制,推动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发展。

一、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落实到位。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总体部署,全面落实交通运输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和岳阳市委市政府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各项任务,局党组成立了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岳阳市交通运输局落实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分解表》,高位推进我市法治政府交通运输部门建设,完成了《岳阳市交通运输局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2015-2020年方案方案中期报告》。

一年来,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多次研究依法行政、法制工作,及时将部、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省、市涉及依法行政方面的会议、文件精神进行了贯彻学习,并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实际进行部署安排。为确保责任落实,年初制定法制工作要点,将法制建设内容纳入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考核体系,安排“四化四基”建设、法律顾问、执法信息化系统建设专项经费,并把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作为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与此同时,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各单位都构建了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完善了党组织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机制。

(二)普法工作常抓不懈。我局始终把普法宣传工作作为法制建设的一项日常工作,常抓不懈,先后制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和年度普法计划,印发《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工作方案》,把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局领导班子集体学法2次以上,组织整个系统公职人员参加网上学法和考试,参学率、参考率、通过率均为100%。

一年来,我局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组织对中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国务院《优化营商条例》、《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和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重点宣贯,尤其是2020年7月制定《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方案》、印发学习宣传贯彻《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工作方案,采取集中授课、专版展示、整理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宣传,取得了良好效果。同时,各县市区和系统直属单位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和“安全生产月”、“政政宣传月”、路政人员大走访等活动中,利用流动宣传车、定点咨询、发放宣传手册、张挂标语、横幅等方式,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了群众对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

(三)综合执法改革不断深化。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部署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统筹推进改革各项工作。2019年11月,我局制定印发《岳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挂牌成立,人员划转已到位,“三定”方案于2020年5月出台印发,现已按新的机制体制运行良好。涉改各县市区按照省、市统一部署,都已制定改革实施方案,机构已挂牌成立,人员划转工作已到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下放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职责的通知》,2020年底我市承接高速公路路政执法职责下放工作稳步推进。同时,我市管辖的国省干线公路路政执法职责也已调整下放到各县市区。

(四)“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

1.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制定《岳阳市交通运输行业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岳阳市交通运输局《“证照分离”改革方案》、《行政审批工作九项制度》。按照“一门一网一窗一次”要求,交通行政审批事项全面颗粒化梳理,归纳为审批服务事项25类64项,按“应进必进”要求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大厅,所有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在法定时限上全部压减40%。

2.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岳阳市交通运输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诚信缺失突出问题治理工作方案》,在行政许可中推广应用信用承诺制。组织对道路运输客货运、汽车维修、出租车、公路水运建设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开展信用考核和信用奖惩工作,并配合岳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岳阳市联合奖惩对象清单》和《岳阳市联合奖惩措施清单》。

(五)制度体系逐步完善。

1.调整更新权责清单。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及时调整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后的行政权责清单,共7大类、156项;完善实施清单,共7大类、236项,均按要求在政府网站上公布了行政权力的实施程序和运行流程。目前,我局行政处罚严格按照《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严格执行。

2.“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先后制定《岳阳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岳阳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岳阳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相关文件,并结合我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实际,由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实施细则》《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等“三项制度”具体操作文件,在我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过程中全面推行。另外,制定出台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试行)》。

3.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我局将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性审查纳入我局电子政务OA系统必经程序,规定所有规范性文件和重要的非规范性文件都要通过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性审查,从源头上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把关。同时,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机制,2020年对涉及交通运输的5个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对《民法典》涉及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确保了规范性文件应审尽审、合法合规。

4.积极执行法律顾问和专家咨询制度。一方面,我局建立和推行《岳阳市交通运输局法律顾问制度》,目前系统各级各单位普遍聘请了法律顾问,市直系统单位法律顾问达到12人。另一方面,发挥专家在重大决策事项中的咨询、把关作用,2020年我们在市级重大项目《胥家桥综合物流园规划建设PPP项目》中,邀请法律、财务方面6名专家参与政策、法律、合同把关,保障了项目顺利推进。

(六)执法培训不断加强。我局严格按照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的规定,加强对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按照《岳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实施方案(2018-2020年 )》的部署安排,制定年度培训计划,通过专家讲课、现场交流、案卷评查、典型案件分析等形式,推进执法培训工作制度化、常态化。2020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各单位共举办执法人员培训14期、950人次,内容包括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等相关业务知识。另外,我局于2020年7月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2个案件和1例典型涉路案件,以案释法的形式印发给各基层执法单位,进一步规范了执法案件办理。

(七)“四基四化”建设持续推进。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和强力推进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四基四化”建设,把“四基四化”建设列入年度《全市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有力地推动了全市交通运输基层执法单位的规范化建设。为提高治超执法工作效率,我市自2015年启动科技治超信息系统建设以来,全市已建成22套不停车超限超载检测系统,还有8套正在建设当中,稳步推进24小时全天候监管的非现场执法模式,有效提升了科技治超水平。

(八)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依法办理。2020年,我局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起,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办理行政复议案子2起,均维持决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法制专业人才严重不足,尤其是单位法制审核人员配备难以达到形势要求。二是一线执法队伍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尤其是随着综合执法改革的逐步完成,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人员的思想认识、程序意识、执法技能和信息化手段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执法监督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全面推进,现行监督机制、奖罚机制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健全,事前、事中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同时,随着“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的全面推行,执法人员思想观念有待进一步提升,随机检查的具体操作、结果运用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2021年工作计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履行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完成法治政府交通运输部门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不断完善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和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项举措,进一步理顺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机制。加强对县市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

(三)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事中事后监管。继续完善和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特别是跨部门联合检查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四)全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宪法集中学习宣传活动,广泛开展法律法规规章宣传进企业、进机关活动;继续办好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制专题培训班和行政执法业务知识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