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6期
全市“省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推进情况通报
省委、省政府对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密切关注进展情况;省交通运输厅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坚持半月一通报、一月一调度。市委、市政府对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工作非常重视,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和生多次对该项工作提出要求,市委副书记、市长李爱武主持专题会议研究审定了相关工作方案。各县市区按照省、市部署,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整体工作进展仍然滞后。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段工作情况
(一)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3月20日全市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工作推进会召开后,除临湘市外,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都向本地县级政府(管委会)领导作了专题汇报。但是,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均未召开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均未出台实施细则,亦未召开动员大会。
(二)计划内项目核实情况。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积极行动,对所有计划内项目进行了梳理和现场核实,按“已达标、已实施未达标、未实施”三类情况进行了统计,基本摸清了辖区内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现实情况和底子;华容县、君山区等还进行了所需资金估算,云溪区已上报了工程量清单单价核定的电子版数据。
(三)施工合同签订情况。华容县、临湘市、云溪区、君山区、屈原管理区已与岳阳通衢兴路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其他县市区尚未签订施工合同。
二、后段工作要求
(一)迅速出台实施细则。各县市区要尽早召开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实施方案,尽快出台本地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实施细则,明确责任,落实配套资金。
(二)明确目标任务完成的时间节点。根据省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全市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目标任务完成的时间节点为:5月底前完成路基工程和验收,并启动路面工程;6月路面工程全面开工;11月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并开始交(竣)工验收工作;12月上旬完成所有项目交(竣)工验收工作。
(三)及时签订具体施工合同。统一招标工作完成后,市交通运输局已同中标单位岳阳通衢兴路公司签订了全市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框架协议。根据省政府、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凡在6月10日前未出台实施细则和未签订施工合同的县市区,今年将不安排资金计划。各县市区必须抓紧时间签订施工合同,以免影响今年资金安排。
(四)尽快启动路基建设,完成路基验收工作,早日启动路面施工。省交通运输厅要求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所有项目路面工程6月必须全面开工,并将进行专项督查。各县市区必须尽快召开乡镇(村组)推进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动员会,全面启动路基工程建设,在5月底前完成路基工程和验收工作,6月全面启动路面工程,抓住6-11月黄金施工季节,确保今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