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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统计年报和2012年定期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
来源: 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2011-11-28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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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市运管信息发[2011]92号   

 

关于做好2011年统计年报和2012年
定期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运管所、局直相关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和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对2011年统计年报和2012年定期统计报表工作的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市道路运输2011年统计年报和2012年定期统计报表工作,全面掌握全年道路运输行业发展状况,为行业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湖南省道路运输统计报表制度》有关情况说明
1 、报表制度修订内容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业户》(交运2表)增加了补充资料:“客运代理点”个数。
2 、报送时间
年报上报时间:2011年12月20日前;半年报上报时间:2012年6月10日前;月报上报时间当月25日前。
3 、其他情况说明
交运1-14表和交行统7-1、7-2表使用交通运输部统计信息管理平台录入上报,《公路运输工具拥有量分层表》、《道路运政机构基本情况》、《道路客运站一览表》、《道路货运站一览表》、《道路运输客货站场增减情况汇总表》、《车站发送运输量及营业收入表》和《2011年年报数据对比表》用电子表格报送。
二、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安排,确保今年年报各项任务顺利完成。2011年统计年报与去年比变动不大,但对上报时间要求紧,数据质量要求高。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及早布置统计年报工作,在人、财、物上为统计年报工作提供一切方便。统计人员要加强统计报表制度的学习,掌握统计报表报送范围、指标含义、计算公式及表内表间审核关系。在年报期间,统计人员不得兼任与统计无关的工作,以便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完成统计年报工作。
2 、严守报送时间,严格执行报表制度,如实报送统计报表。各县所要控制好年报工作进度,年报必须在12月20日前上报,要严格执行《湖南省道路运输统计报表制度》,如实报送统计报表,不得迟报、虚报、瞒报、拒报统计数据,单位领导不得干扰统计工作,不得无依据的调整统计数据。
3 、加强数据审核,搞好统计分析,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和水平。对统计数据要进行全面、认真的审核,所有数据必须通过人工初审和计算机审核,并与去年同期数据比较审核,数据与去年同期比较超过±10%的,必须写出数据变化说明。年报出来后,统计数据要经过相关业务部门的确认,数据相差大的,找出原因并修正,数据通过审核确认后,方可上报。要认真做好道路运输年度统计分析和统计资料整理的工作,统计分析要运用统计数据,深入分析道路运输经济运行态势,科学判断经济发展趋势,及时发现道路运输经济运行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不断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4 、加强部、省重点联系企业统计工作,及时了解道路运输市场运行状态。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运管机构要做好部、省两级重点运输企业和车站的统计报表工作,提高企业燃油消耗网上直报数据的质量,为新形势下的能源统计及道路运输行业管理提供信息支持,及时了解道路运输市场运行状态,提升道路运输统计数据功能性和丰富性。
5 、争取交通主管部门的支持和理解,形成统计工作的合力。充分发挥交通主管部门的指导、协调和数据把关的作用。各县所统计工作上要多争取交通主管部门的支持和理解,加强相互沟通联系,在上报市局统计资料的同时,要抄报当地交通局,最大限度地发挥统计作用,形成统计工作合力。
特此通知。
 
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