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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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道路春运工作的通知
来源: 运政管理科 
 
发布日期:2015-01-29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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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运管所、局直各单位:
2015 年道路春运从2月4日开始,3月15日结束,为期40天。经分析预测,今年春运期间我市道路运输旅客运量约937万人次,同比略有增长。根据交通运输部、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春运工作组织领导
各运管所要充分认识2015年春运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按照“以客为主、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保障有力”的总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精心谋划组织,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应急保障,建立并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深入一线,加强对运输组织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督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旅客出行安全便捷和重点物资运输畅通高效。
为保障春运工作的有序开展,市局决定成立由李晖任组长,唐向明、易汉香任副组长,邹章平、刘超平、周建建、张湖、罗敏、刘彦超、李敏勇、贾赤平、邓移民、易侃、丁四军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邹章平兼办公室主任。各单位同时要成立相应机构,科学制订春运工作方案,统一组织指挥道路春运工作。
二、加强运输安全监督管理
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科学理念。按照“三把关一监督”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要按照《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全方位大检查工作方案》(岳市运管安发 [2015]5 )文件精神,在春运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春运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一)要加强道路运输源头监督管理, 督促汽车客运站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职责,严格执行车辆安全例检、危险品查堵、出站检查等安全管理制度。客运企业、客运站及相关人员应在客运站、客运车辆等场所,向公众特别是乘客进行安全告知。客运车辆 在发车前要向乘客播放《道路客运安全告知》视频,落实安全告知制度和安全驾驶承诺。 参加春运的客运车辆和危货运输车辆,必须严格按照《关于建立以事故预防为导向的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新机制的通知》(湘交运管[2014]397号)要求投保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
(二)要督促运输企业在春运前对参与春运的车辆及其冬季防滑配套安全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技术性能检查和维护,确保营运客车技术状况良好。
要督促企业落实长途客运班线严格执行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者接驳运输制度,我省接驳运输试点方案已报部备案,往返广东省、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上海市的客运班线车辆,应当在次日凌晨2时前到达目的地或者实施接驳运输。未进入接驳运输的长途客运车辆要严格落实客运班线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的安全管理规定。客运企业对长途客车要按照规定配备驾驶员,运距单程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车,必须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且每个驾驶员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24小时实际驾车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
(三)加强营运车辆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各运管所要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督促客运企业加强车辆动态监控。车载终端工作不正常,传输到监控平台的动态数据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不得准予发班。各客运企业要完善24小时监控制度和客运车辆动态监控工作台帐,及时发现、纠正影响驾驶员安全驾驶的行为,并将天气、路况等相关信息及时向驾驶员通报。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对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存在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驾驶员应加强教育管理,必要时取消其参与春运运营资格。
(四)强化包车(旅游)客运安全监管。各运管所要按照“谁核发、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把客运牌证核发关。省际包车(旅游)客运标志牌必须通过“湖南省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备案,省、市际客运加班牌、市际包车(旅游)标志牌由县级运管所通过“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后发放给经营者,否则视为无效牌证。
各运管所要督促包车(旅游)客运企业加强对包车(旅游)客运的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严格包车(旅游)客运车辆二级维护和日趟安全例检把关工作,认真做好旅客行包和载客人数的安检工作,严禁易燃易爆危险品上车;及时掌握包车(旅游)营运区域的路段道路状况,对不符合通客车条件的路段以及公安交警部门设立禁行的路段,严禁包车(旅游)客运车辆承接运输业务;严禁包车(旅游)客运车辆夜间在三级以下达不到安全通行要求的山区、景点路段行驶。各运管所要充分利用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进一步加强对包车(旅游)客运安全和经营行为的信息化监管,保障包车(旅游)客运安全、有序、规范运行。
(五)强化农村客运安全监管。各运管所要督促农村客运企业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范(试行)》(交运发〔2012〕33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客运的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农村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强化农村客运车辆驾驶员资质、车辆技术条件、载客人数、驾驶速度和危险品查堵的日常安全监管;强化农村客运车辆二级维护和日趟检工作。
(六)强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各运管所要切实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巡查,特别是加强对剧毒、爆炸品、强腐蚀等高危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加强危货车辆卫星定位动态监控,落实从业人员安全例会和继续教育制度,确保车辆安全防范设施配置齐全有效,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危险货物运输安全。
(七)加强春运期间安全督查工作。要结合省安委《关于元旦期间两起较大事故通报和做好春节、“两会”前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市局《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全方位大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落实春运期间安全督查工作。
三、加强运输组织调度和管理
(一)合理调配道路客运运力。针对我市高铁运能不断提升,客流中转加大的特点,各运管所、道路运输企业要积极开展道路运输市场调研,科学分析春运旅客出行需求,及时了解主要铁路、民航客流方向、运力安排,科学制定运输方案,合理配置运力,切实保障运力正常供给。一是要加强运输过程实时监控调度。督促客运企业及时掌握客流变化情况,调整班次密度,缩短旅客候车时间。二是要加强对旅客的信息公开,引导旅客合理出行,避免出现旅客滞留现象。三是要积极组织包车直达运输。运输企业要深入企业、厂矿、学校等重点旅客集散点,了解运输需求,组织包车直达运输,减少旅客中转换乘。
根据交通运输部规定,春运期间,进出广东的省际道路客运管理工作继续执行《进出广东春运证》制度。在发放临时牌证过程中,要严格审核企业、车辆资质,明确安全监管责任。严禁给外省籍车辆发放牌证,严禁给不符合资格的车辆发放牌证。除进出广东春运证外,严禁给运距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车备案省际包车牌和核发省际加班牌。对没有通过安全风险评估的800公里以上的长途客运班线车辆,一律不得参加春运。
(二)保障重点物资运输。要加强与相关单位联系,安排落实好货运运力,重点保障电煤、成品油及生产生活物资运输,保障节日期间各种物资正常流通。
(三)完善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各运管所、道路运输企业进一步完善应急运输预案,做好应急运力储备。按照省局《关于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建设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1〕682号)和《湖南省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建设工作方案》(湘运管货运函〔2012〕145号)的要求,落实应急运力,其中岳阳市城区20台,由客运所具体负责,各县运管所负责组织5台以上应急车辆。要确保应急运输车辆处于良好状态,值班待命,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能及时调度。
禁止抽调非营运客车参加省际旅客运输,严格控制非营运客车参加省内中短途旅客运输。如需抽调非营运客车参加春运的,要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和承运人责任险投保符合规定。参运驾驶人员应接受运输安全意识、技能和客运业务培训,提前熟悉运行线路路况,并持当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运行(附件3)。
要强化与铁路、气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综合运输体系间的联动预警,加强事前预报、预警、预防工作,一旦出现恶劣天气,发生确需封闭公路等情况时,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合理安排绕行路线,保持车辆有序通行。
四、提升春运服务质量和水平
各运管所、道路运输企业要积极组织开展“情满旅途”、“务工人员平安返乡”等活动。春运期间,汽车客运站要完善站场服务功能,保证供水、供暖和卫生设施的整洁和有效使用,通过增设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及时发布班车时刻和票源等信息,为社会提供更加便捷的售票服务。
要督促道路客运经营者严格执行国家运价政策,严禁随意涨价,积极配合物价部门坚决查处违价乱价行为,切实保护经营者和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
五、强化运输市场监督管理
(一)加强执法监督。各运管所要结合春运工作安排,加强执法监督,做到“五个严禁”,即严禁违规上路执法、严禁无执法资格的人员执法、严禁趋利执法、严禁擅自提高或降低执法标准、严禁乱罚款和乱收费。同时,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明确执法原则和尺度,严格执法纪律,坚持文明执法,注重调查取证,为春运期间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切实做好行业稳定工作。各运管所要进一步加强对春运期间运输市场秩序的监管力度,增派执法力量,深入客运站等旅客主要集散地,依法严厉打击站外揽客、“甩客”、“倒客”、“宰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加强与公安交警、物价等部门的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和违反价格规定的行为,维护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
(三)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各运管所、道路运输企业加强24小时值班、带班制,公开服务监督电话,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大行业动态信息监管,及时发现和化解行业矛盾,提升道路运输服务效率和质量。
(四)认真做好春运联合检查站工作。按照湖南省春运领导小组文件执行,各地要积极主动与公安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六、加强春运宣传引导和信息报送
各运管所、各运输企业要加强春运宣传,认真执行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和完整。
(一)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要通过发放安全出行手册、利用电视、广播、网站等媒体,让旅客了解春运政策、服务措施和出行信息,强化对旅客出行安全常识的宣传,使旅客掌握安全知识和应急技能,并自觉乘坐合法客车。
(二)严格按规定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各运管所、各运输企业应按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理办法》(交应急发〔2010〕84号)的相关规定,及时报告重、特大突发事件信息。如遇突发紧急事件,须第一时间上报市局春运办。
(三)各运管所和全市二级以上道路客运企业、三级以上客运站,于2015年2月2日前将本单位春运组织方案、春运应急预案、春运领导小组、春运办的人员名单、值班电话、值班领导手机号码以及运输报表统计和宣传报道工作的联系人名单、手机号码由各运管所汇总后,统一报市局春运办公室。春运结束后,于3月16日前报送春运工作总结。按照《2015年春运工作考评计分表》(附件4),市局将对春运工作进行考评及总结表彰。
(四)各运管所从2月4日起,每天下午15:30 前向市局春运办报送当天的《2015年春运道路旅客运输情况表》(见附件1);《2015年江浙闽沪及广东省春运道路客运情况表》(见附件2)于3月15日报市局春运办。
省、市运管局春运办值班电话:
省局:0731-82582220、0731-84446054(传真)、keyunke@163.com(邮箱)
市局:0730-8725525、0730-8725555
传真:0730-8725526 、邮箱:34312929@qq.com
联检站:18307305536(羊楼司站)、18307303391(随岳站)
岳阳市运管局门户网站:http://www.yyygj.com/
 
附件:1、2015年春运道路旅客运输情况表
2 、2015年江浙闽沪及广东省春运道路客运情况表
3 、非营业性客车参加2015年春运证明式样
4 、2015年春运工作考评计分表
 
岳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5 年1月28日

 

 

 

 

2015年道路春运工作附件1-4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