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所、局直相关单位、各相关企业:
为认真做好2015年度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年度复核工作,依据交通运输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和《关于加强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管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法[2007]248号)文件的要求,为了保障道路运输安全,加强源头管理,进一步规范全市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复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时间
2015年11月5日起至2015年12月29日止。(具体时间表见附件,如有变动车技科另行通知)。
二、复核范围
凡购车当年在市局车技科进行了首次类型划分等级评定并且在各年度都进行类型复核的营运客车均属本次营运客车类型划分等级评定复核的范围,县内班线客车(中级以下,不包括中级)由辖区所在地运管所复核其类型等级,但是要将复核情况汇总上报市运管局车辆技术管理科。
三、评定复核
1.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已评定等级在用营运客车的年度等级复核工作,应采用首次评定时间的标准和评定表对车辆的等级进行年度复核,(2007年3月1日以后出厂的适用JT/325-2006国标,在2010年11月以后出厂的客车适用JT/T325-2010国标,2014年1月1日以后出厂的客车适用JT/T325-2013年国标),重点核查营运客车的结构是否改变,装备是否齐全有效,座(卧)位是否增减和现有车辆技术等级是否达到相应客车等级要求等内容。
2、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在用营运客车在购车当年进行了首次类型划分等级评定并在各年度都进行了复核,只要没有过户转籍,扔按照以前批次发布的等级及技术参数进行了类型复核,各项配置与交通运输部发布参数一致的可保留等级。
目前旅游客运调整为班线客运,必须执行2013版国标《营运客车类型划分等级评定》(JT/T325-2013)。
3、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加快淘汰全省道路运输营运黄标车和老旧车的通知》,对于使用年限超过10年(以《机动车行驶证》车辆注册登记日期早于2006年1月1日计算)的营运车必须强制性淘汰,另在2008年7月1日前《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的营运车必须取得环保检测“绿色认证标志”,否则各运管机构不得受理年审。
四、车辆检测
1、我市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检测工作,由取得了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许可证》并经运管机构审核在有效期内的机动车综合性能机构(以下简称“综检站”),按照就近的原则承担检测,但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强制指定综检站,车属单位可到符合条件的任何一家综检站自主选择。
2、各综检站要严格按照《营运货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01)、《道路车辆外廊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198-2004)、《营运车辆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2013)、《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检测,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建立完善的营运车辆检测档案并对出具的检查报告承担法律责任。
3、营运车辆依据《机动车运行技术条件》(GB7258-2012)“公路客车、旅游客车的所有车轮及其他机动车的转向轮不得安装使用翻新轮胎”的规定,现要求我市班车客运,旅游客运一律不得使用翻新胎,(包括前轮、后轮),各综合机构应予坚决执行。
4、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监总局《关于印发“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开展“安全带一生命带”专项行动的要求,营运客车必须按核定座位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带,做到一人一带,各综检站要严格把关。
五、工作要求
1、各道路客运企业应加强和规范营运客车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做到一车一档,材料规范,内容完整。
2、各县(市)区所、局直相关单位,在办理营运客车年度审验中,必须查验“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复核表”,并存入营运客车管理档案中予以备查。
岳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2015年11月3日
时间安排表
时间 |
地点 |
备注 |
11月5日 |
安达旅游公司 |
|
11月6日 |
宏安旅游公司 |
|
11月9日 |
公众旅游公司 |
|
11月10日 |
龙骧神驰公司 |
|
11月16日 |
君山区 |
|
11月17日 |
钱粮湖 |
|
11月18日 |
华容县 |
|
11月23日 |
云溪区 |
|
11月24日 |
临湘市 |
|
11月30日 |
湘阴县 |
|
12月4日 |
屈原行政区 |
|
12月7日 |
汩罗市 |
|
12月14日 |
平江县 |
|
12月21日 |
岳阳县 |
|
12月28 |
顺昌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