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和车载终端检测机构名单(第1批)公示
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标准符合性审查办法(试行)》(中交通信字〔2011〕75号)的规定,现对已通过相关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的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和车载终端检测机构(第1批)的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部通信信息中心反映。联系人:李小楠,电话:010-65293309,传真:010-65293377,电子邮箱:lixiaonan@ctitc.org。
附件: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和车载终端检测机构(第1批)名单。
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