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01-10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道路运输 > 行业管理
2011年全市驾培机构资格条件复查评估情况通报
来源: 从业资格证培训科 
 
发布日期:2011-08-02 11:07
 
浏览量: 1
 
|     |  |  

 

       岳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文件
 
                 岳市运管培训发 [2011]52 号                  
                                                                                                                          
           
2011年全市驾培机构资格条件复查评估 情况通报
 
各县(市)区运管所、驾培机构:
根据省驾培办《2011年驾培管理工作意见》,经市局组织检查,对全市驾培机构的资格条件进行了复查评估、确认,现将复查评估结果和工作要求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共有驾培机构52所,教练车937辆,教练员1088名。一级资质培训机构2所,二级资质培训机构 6 所,三级资质培训机构44 所,具有从业资格培训资质的机构1所。 复查评估基本合格但仍需整改的驾培机构42 所,需整改驾培机构7所,停止受理新的报考申请的驾培机构1所,核减考试人数驾培机构2所(复查评估表附后)。
 
二、复查情况。
(一)主要成绩
各驾培机构机构设置基本齐全,培训制度比较完善。其中岳阳市冷水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岳阳市三鑫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岳阳市交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岳阳市洛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平江县平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的基础工作规范,运用了电子信息化管理手段;屈原区营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屈原区景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岳阳县荣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的教学场地符合规定,科目设置合理,教学设施、设备齐全。
(二)存在的问题
1 、对理论培训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普遍存在轻理论培训,重实操,只求考试通过率的问题。有的统编教材不领用、不发放。有的多媒体教室基本不用成了摆设。有的理论教室成了杂物房根本无法进入。
2 、教学管理不规范。没有按照规定建立教练车、教练员、学员档案,不能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反映真实培训情况。有的聘用未取得教练证的人员开展教学活动。
3 、教练车车身标识不统一。有的没有标识。有的“招生电话”是私人号码。
4 、经营资质与经营范围不符。由于历史原因有的三级资质培训机构开展只有二级资质以上培训机构才能经营的培训项目(名单附后)。
5 、训练场地不合格。有的训练场地租赁期已到,没有训练场地。有的未经许可私设桩训场地。有的训练场地狭小,缺少训练科目。有的未按标准设置训练科目。
6 、经营行为不规范。有的非法设点、异地培训。有的超越经营范围经营。有的存在挂靠车辆经营。
三、工作要求。
1 、从本通报印发之日起责令华容县华农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停业整顿,建议交警支队停止其所有车型科目注册;责令岳阳市郭镇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汨罗市阳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整改,建议交警支队核减报名考试人数50%。
2 、云溪区南山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华容县华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岳阳市时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岳阳市顺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岳阳市红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5所驾培机构存在使用未经许可的桩训场地训练、超越经营范围经营、异地培训等违规行为,由相关运管所依法规实施处罚,并责令整改。
3 、岳阳县飞翔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云溪区南山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君山金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的教学场地不符合规定,责令上述驾培机构整改,并在10月底前完成场地改造。
4 、需进行资质升级的驾培机构在7月底前向当地运管部门提交申请报告,在10月底前向县市两级运管部门提交申请验收报告,由市局统一组织相关的验收升级工作.
5 、各所要加强对驾培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并对照《复查评估表》中的整改项目指导、督促需整改驾培机构按照《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交通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整改事项。
对完成整改事项后申请复检的,由市局组织整改验收。
对逾期不申请复检或复检不合格的,将按照相关法规核减培训项目或取消经营资格,并上报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特此通报。
    
 
 

一一年七月二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