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01-10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道路运输 > 行业管理
关于组织参加客运站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及2011年第二次职业技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站场科 
 
发布日期:2011-08-19 09:01
 
浏览量: 1
 
|     |  |  
 
湘运管科教发 〔2011〕138
 
关于组织参加客运站从业人员职业技能
培训及2011年第二次职业技能
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运管处(局):
为提升我省道路客运站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提高客运站服务质量,树立道路运输行业窗口形象,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2011年第二次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统一鉴定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厅评价字〔2011〕100号)精神,按照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湖南省职业资格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省局决定在今年 成功举办上半年行业职业技能统一鉴定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客运站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第二次职业技能统一鉴定工作。培训及鉴定工作会同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进行。对参加统一鉴定成绩合格人员,报部复核后,发给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全国范围内通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术等级证书,作为从事相应职业(工种)的资格凭证,并作为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培训报名对象:各市州客运站服务员骨干、班组长、值班站长和主管站长、企业站场管理负责人和拟参加“交通杯”道路客运站站务人员服务技能竞赛的选手。
(二)培训人员可同时申报参加此次统一鉴定,鉴定类别及级别为汽车客运服务员(4-3级)。其中对申报3级的,要求必须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二、培训、鉴定时间及地点、费用
时间:2011年10月17日报到,18至21日培训,22日全国统一鉴定。
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 110 号(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北院交通培训中心)
费用:包括培训、鉴定及食宿费用,费用自理。
三、培训内容
1 、如何塑造客运站形象,打造服务品牌
2 、客运站站务人员文明服务礼仪规范
3 、客运服务人员职业资格培训
四、工作要求
1 、各市州运管处(局)要高度重视,及时将此通知告之相关企业,做好培训及鉴定的报名组织工作。
2 、各市州运管处(局)要对企业参加培训及鉴定人员按本通知所规定的条件分别进行审核,并务必于8月25日前报送相关资料。
对只参加培训的人员,请统一传真报送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汇总表。对同时参加培训及统一鉴定的人员,请统一传真报送个人鉴定报名表(应贴照片)、身份证及学历证明复印件。个人鉴定报名表原件(应贴照片)、身份证及学历证明复印件,在报到时交报到处。
请各市州运管处(局)务必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汇总表、考生报名信息表、参加鉴定人员照片电子文档一并发送到局科技教育科邮箱(地址:hnsygjkjk@126.com其中照片要求为JPG格式,文件大小在15KB-45KB之间,尺寸不超过160×210 ,即4.5cm×5.5cm,照片电子文档命名为 “考生身份证号码.JPG格式”)
五、鉴定 缴费事项
根据交通运输部统一规定,省局对申报参加鉴定人员的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另行通知其按时缴纳鉴定费用。
六、联系方式
省局科技教育科电话:孙晓飞 郑晓艳 0731-82582209
                                  0731-82582195
传真:              0731-82582280
省局站场管理科电话:尹莹 刘志刚   0731-82582251
附件1、2、3电子表格请登录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网站(http://ygj.hnjt.gov.cn)首页-“职业资格”-“道路运输服务人员职业资格鉴定”栏目下载。
 
 
 
 
二○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主题词: 培训 通知                   
                                        共印:10份
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办公室      2011年8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