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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道路春节运输工作的通知
来源: 运政管理科 
 
发布日期:2011-12-30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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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市运管运发〔2011〕104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道路春节运输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运管所、局直各单位:
       2012年道路春运从元月8日开始,2月16日结束,为期40天。据预测,全市道路运输旅客运量将达到920万人次,较去年略有增长。为认真做好全市道路春运工作,确保广大旅客安全便捷出行,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重点物资运输畅通高效,按照交通运输部提出的“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客为主,优质便捷”的原则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春运工作事关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广泛,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落实各项制度和措施,全力做到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服务到位。为此,市运管局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晖,副组长易迈群、唐向明,成员邹章平、刘超平、周建建、朱琳、胡尤佳、刘彦超、任杰、刘岳、邓移民、易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邹章平兼办公室主任。各单位同时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组织指挥道路运输春运工作。
        二、科学开展运输组织
        2012年春节时间较早,节前学生流、民工流、探亲流叠加,客运站场或出现运输客流的高峰。加之春运正值寒冬,冰冻、雨雪等天气可能对春运造成不利影响,各单位要加强对春运需求的调查、分析和预测,做好运力准备,科学组织运输,保障道路春运高效有序。
       1、开展道路运输市场调研,科学分析预测,并了解主要客流与铁路的运力安排情况,合理制定运输方案,科学分配运力。
       2、加强运输过程实时监控调度,及时掌握客运站场和主要集散地客流变化情况。加强现场值守、调度,适时调整班次密度,缩短旅客候车时间,安排客运包车进厂(校),组织直达运输,及时疏运民工、学生等团体旅客,避免出现旅客滞留情况。
       3、做好运输衔接工作,积极协调,加强城市公交、铁路等运输方式间衔接,努力实现旅客零距离换乘。坚持以本市为主,援外为辅;班车为主,旅游车为辅;正班车为主,加班包车为辅;专业运输企业为主,厂矿企业参与为辅的原则。
       4、做好临时加班、包车牌的请领保障。确定专人负责,认真查核运输企业及运输车辆的营运资格,严格按照“湖南省道路运输台帐管理系统”程序打印,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必要时可调整值班时间和地点,确保便捷、规范、有序发放,严禁给外省籍车辆核发牌证。
       5、继续实行《进出广东春运证》制度,各运管所应认真抓好以下组织工作:
       一是各运管所要认真审核企业相关资质,严格《进出广东春运证》的发放和管理。承担进出广东加班或包车业务的企业,应具备省际包车客运资格,或具备省际班车客运资格且客车数符合从事一、二类班线客运的条件,车辆符合相应客运经营的范围和条件。
       二是签订加班包车安全承诺书,要求车辆必须在审验合格有效期内且按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三是鼓励包车回程配客,春运期间客运包车异地回程载客的,可不到客源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三、强化春运安全管理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春运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安全生产作为春运的重中之重,切实做好道路运输安全和行业稳定工作。
       1、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运输企业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春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全力杜绝群死群伤重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对存在安全隐患并整改不合格的企业,一律不得从事春运工作。
       2、加强营运车辆技术管理。督促企业对参加春运的车辆安全技术性能、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严禁存在隐患的车辆参加春运。重点加强农村客运车辆监督检查,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报废车辆参加春运。
       3、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督促企业组织开展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责任意识,提升安全生产能力。按规定足额配备车辆驾驶人员,避免疲劳驾驶,禁止无证驾驶、带病开车。
       4、加强运营过程动态监管。提高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置能力,尤其加强对超长途客车、旅游客运、包车客运、危险品运输车辆的适时动态监控力度,认真落实运行途中驾驶员休息制度,驾驶时间一次连续不得超过4小时,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加强旅游客运、包车客运车辆的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包括车辆的维护、安全检查、发车前例检等工作,由包车客运企业负全责。企业也可委托始发地的汽车客运站、机动车维修检测企业进行。车籍地运管所要加大对本辖区内包车客运企业的督促检查,把包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实处。要继续加强对卧铺客车的安全监管,根据实际情况落实驾驶员落地休息制度,具备条件的可继续执行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
       5、加强客运站源头管理。要充实驻站管理力量,督促汽车客运站严格履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职责,落实车辆安全例检、危险品检查等安全生产管理规范要求。严禁“三品”进站上车,对没有配备“三品”检查仪的,必须安排专人进行开包检查。
       6、加强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深入运输企业、货物集散地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运输安全。
       7、高度关注行业稳定工作,及时排查化解行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春运期间,禁止出台涉及利益调整(企业承包费用)、运价调整等可能引发不稳定事件的政策文件。
       8、深入推进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加快畅通短信、电话投诉渠道,完善车内公示信箱息内容,便于旅客了解、监督。要加强司乘人员掌握安全告知事项和相关要求的培训,做好安全宣传工作。
       四、进一步完善应急措施
按照省运管局《湖南省节假日期间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实施方案》(湘运管客货发〔2009〕123号)的要求,各运管所、各运输企业要进一步完善落实突发客流和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妥善应对客流高峰和恶劣天气影响,保障道路运输市场安全。
      1、落实应急备用运力。我市城区准备运力20辆(由客运所负责落实),其他各县(市)区运管所分别准备运力5辆以上。根据规定:必要时可抽调企事业单位的客运车辆,参加省内中短途客运,持当地县级以上运管机构出具的证明(附件2)运行,同时配发临时班线(包车)牌证,但必须保证车辆技术状况和驾驶人员符合规定条件,并事先对其进行运输安全和客运业务培训,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2、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春运期间应急运输通行证》制度,市运管局负责按规定启动跨县运输应急预案。各县(市)区运管所负责按规定启动县内运输应急预案,严格按规定发放《春运期间应急运输通行证》,不得在未启动应急预案的情况下向企业下发。
       3、加强部门沟通协作。要与公路、气象部门建立气象信息交换机制,全面做好公路交通气象预报、公路路况出行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并提前部署。
       4、保障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畅通。确保电煤、成品油及节日物资运输,优化运力配置,加快周转,优先保障煤炭等重点物资运输。
       5、加强雨雪风雾等恶劣天气下的安全应对,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做好防寒、防冻、防滑、防雾、防雨雪、大风等恶劣气候下的安全预防工作。遇有恶劣天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将受影响要调整的客运班次及时向公众发布。在客流高峰和恶劣气候时段,运管人员必须坚守一线,加强现场管理和服务。
       五、加强运输市场监督
       各单位增派执法力量,积极开展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持运输稳定。
       1、规范市场经营行为。要加大对客运站、配客站、货物集散地等地的监管,要在春运启动之前,开展全面清查,确保经营手续齐全、经营证件合法有效,依法严格查处非法营运、甩客、倒客、站外揽客等各种违法违章行为。
       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明确执法原则和尺度,严格执法纪律,坚持文明执法,注重调查取证、展示良好队伍形象。严禁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的现象发生,不得依据本地规定对外地车辆、驾驶员进行管理和处罚。
       3、认真做好春运联合检查站工作。根据湖南省春运领导小组文件安排,今年我市设立四个春运联合检查站(京珠线临湘羊楼司服务区,G107国道临湘市境内,荆岳大桥京港澳高速途经路段设立流动站,G106平江区域、通城、修水三省交界处),各地要积极主动与公安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4、加强区域间部门合作。积极与周边的相关地区(荆州、咸宁、修水等地)沟通协调,针对随岳、岳汨线开通等情况,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共同净化客运市场。
       5、认真处理旅客投诉。各运管所、运输企业、客运站场要公布春运投诉电话,实行24小时值守和信息畅通机制,及时受理、调查处理旅客反映的问题,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旅客。
       6、配合价格部门加强运价政策宣传。按照《汽车运价规则》和《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督促客运企业公告客运班线运输价格和单车悬挂工作,做好核定票价与平时执行下浮票价的宣传解释工作,严厉查处违反价格规定的行为,保持运价稳定。
       六、全面提升运输服务质量
      各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指导客运企业、客运站为旅客提供温馨优质服务。
      1、严格落实服务标准。运输企业要落实各项客运服务标准,认真执行道路旅客运输“三优”、“三化”规范,切实给旅客提供优质、规范化服务。要以春运服务为契机,加强企业服务文化建设,树立客运服务品牌,促进企业交流学习,共同提升服务质量。增开售票窗口、提早预售票限时、延长售票时间,提供退票服务,更好的服务旅客。
      2、加强信息服务。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的运政信息平台和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发布中长途班线班次、加班车、应急运输情况等信息查询和售票服务,客运站要利用电子信息屏、公告栏、广播、闭路电视等途径发布信息,合理引导旅客出行。
      3、提高服务水平。各客运站要结合我市五创提质、创群众满意客运站活动,进一步推行 “绿色洞庭、温馨旅程”、蓝丝带服务班等活动。开放候车室,为有困难的旅客提供帮助。
      4、春运期间,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开展春运农民工平安返乡(岗)安全优质服务竞赛活动的通知》(交运发〔2011〕724号),交通运输部和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全国委员会将联合开展春运农民工平安返乡(岗)安全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并在春运结束后,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请各运管所积极组织,通过活动着力提高运输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七、加强宣传和规范信息报送
       加强宣传。春运工作是检验交通行业标准和质量的重要时刻,也是展示行业形象的良好平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以此为契机,主动加强新闻宣传,确定专人负责春运宣传工作。一是充分借助各类新闻机构广泛宣传春运组织方案制定、落实情况和春运进展情况,让群众及时便捷的掌握春运政策、服务措施和出行信息。二是发挥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对媒体客观提出的批评意见和曝光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和改进。三是通过网站公布信息、发放旅客出行指南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工作。四是在每天下午4点按时报送新闻宣传材料,主要是反映春运工作措施、特点、亮点,内容要求具体、生动、新颖,具有新闻价值。
规范信息报送。春节期间,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收集汇总每天报送春运信息和客流量的统计数据。主要是做好春运日报表、运力投放情况、运量情况、市场运行安全状况、突发事件、新闻亮点等方面工作,确保数据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完整。
       一是从元月8日起在每天下午4:00 前报送当天的《2012年春运道路旅客运输情况表》(见附件1);在元月28日(正月初六)上午11时前报《“黄金周”交通运输部门客运情况报表》(见附件3);
       二是按规定及时报送安全事故信息;各运管所应及时掌握春运期间行业稳定和安全状况,如遇突发紧急事件,须第一时间上报市运管局春运办。
       三是根据省运管局《关于2012年春运期间道路客运站报送新闻和信息的通知》(湘运管站场发〔2012〕8号)文件安排,抽取岳阳市洞庭汽车站承担春运期间信息和新闻报送工作。
       四是各运管所于2012年元月3日前将春运组织方案、春运应急预案、值班安排表和值班电话报市运管局春运办,春运结束时,2月18日前报送春运工作总结。按照《2012年春运工作考评计分表》(附件4),市运管局将对春运工作进行考评及总结表彰。
春运期间,各运管所、各相关运输企业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信畅通。
省、市运管局春运办值班电话:
0731-82582220、0731-84446054(传真)、
keyunke@163.com (邮箱)
0730-8725525、0730-8725526(传真)
34312929@qq.com (邮箱)
18907301058、13707301277、13973005088、
岳阳市运管局门户网站:
http://www.yyygj.com/
                                                                                       
   附:1、2012年春运道路旅客运输情况表
          2、非营业性客车参加2012年春运证明
          3、“黄金周”交通运输部门客运情况统计表(公路)
          4、2012年江浙闽沪及广东省春运道路客运情况表
          5、2012年春运工作考评计分表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春节   道路运输   通知                                            
抄  送: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                        
岳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办公室               共印 42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