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岳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的通知
岳市运管监察发〔2012〕27号
关于印发《岳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领导班子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的通知
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岳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贯彻学习。
二
〇
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岳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
廉政建设责任分解
党委书记、局长:李晖
责任范围:
主持全面工作,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领导班子和各项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内容:
1
、组织协调领导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案件查处工作。
2
、负责市运管局领导班子及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负责对市运管局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廉洁自律教育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直接领导的下一级领导班子正职廉洁从政。
3
、每年至少两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汇报,督查所管干部任职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落实情况。
4
、认真抓好廉政反腐工作机制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5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六条规定,带头廉洁自律,主动接受监督。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谭勇龙
责任范围:
客运管理所、人事科、运政管理科、站场管理科、行政审批办。
责任内容:
1
、对分管科所的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负直接责任。
2
、监督分管科所廉洁从政,有针对性的参加其分管科所的民主生活会,指导解决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
3
、每半年听取一次分管科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专题汇报,并提出指导性意见。督促分管科所加强完善廉政建设制度,完成年度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4
、参与搞好局党委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六大规定,带头廉洁自律,管好身边的人和家属,主动接受监督。
副局长:易迈群
责任范围:
运政稽查一、二大队、驾培管理所、从业培训管理科。
责任内容:
1
、对分管科所的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负直接责任。
2
、监督分管科所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有针对性的参加其分管科所的民主生活会,指导解决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
3
、每年听取一次分管科所主要负责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专题汇报,并提出指导性意见。督促分管科所加强完善廉政建设制度,完成年度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4
、参与搞好局党委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六大规定,带头廉洁自律,管好身边的人和家属,主动接受监督。
副局长:唐向明
责任范围:
机动车维修管理所、物流管理所、车辆技术管理科、政策法规与安全监督科,联系行业协会工作。
责任内容:
1
、对分管科所和联系单位的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负直接责任。
2
、监督分管科所和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有针对性的参加其分管科所的民主生活会,指导解决存在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
3
、每半年听取一次分管科所和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专题汇报,并提出指导性意见。督促分管科所和联系单位加强完善廉政建设制度,完成年度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4
、参与搞好局党委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六大规定,带头廉洁自律,管好身边的人和家属,主动接受监督。
副局长、工会主席:欧华良
责任范围:
信息中心、办公室、财务科、工会。
责任内容:
1
、对分管科室和信息中心的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负直接责任。
2
、监督分管科室和信息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有针对性的参加其分管科室和信息中心的民主生活会,指导解决存在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
3
、每半年听取一次分管科室和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专题汇报,并提出指导性意见。督促分管科室和信息中心加强完善廉政建设制度,完成年度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4
、参与搞好局党委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六大规定,带头廉洁自律,管好身边的人和家属,主动接受监督。
纪委书记:张晓林
责任范围:
投诉处罚中心、监察室、联系实业公司。
责任内容:
1
、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单位的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负直接责任。
2
、协助局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提出市运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负责本系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认真抓好优化经济环境工作。以反腐败三项工作格局为重点,切实履行纪检监察职能,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对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惯例权限实施责任追究和严肃查处;抓重点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的监督。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制,认真落实《廉政合同》,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廉政合同》的检查与考核。
3
、监督分管科室和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有针对性的参加其分管科室和联系单位的民主生活会,指导解决存在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
4
、每半年听取一次分管科室和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专题汇报,并提出指导性意见。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单位加强完善廉政建设制度,完成年度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5
、参与搞好局党委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六大规定,带头廉洁自律,管好身边的人和家属,主动接受监督。
二
〇
一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