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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岳阳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来源: 运政管理科 
 
发布日期:2012-07-20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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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市运管运发〔2012〕55号             
 
 
关于印发《岳阳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项
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运管所、局直相关单位:
现将岳阳市运管局《岳阳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整治方案要求迅速开展工作,认真落实。
 
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主题词:道路危险货物 整治方案   通知                                          
抄 送: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货运管理科                
岳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办公室               共印 30 份  
岳阳市道路 危险 货物运输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管理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省厅《关于在“打非治违”集中行动中加强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湘交传电 〔2012〕 33 号)和省局《关于印发<湖南省道路运输化学危险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湘运管货运发 〔2012〕 80 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在全市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及目标
要以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的监管为重点,严格审核运输经营业户经营资质、运输车辆技术条件、操作人员从业资格、基础档案台帐,落实监督检查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工作责任制。
通过专项整治,集中解决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切实把行业管理、经营管理各项责任及措施落到实处,坚决遏制重大、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确保市场稳定、安全、有序。
二、组织领导
市运管局研究决定成立由李晖任组长,谭勇龙、易迈群、唐向明任副组长,邹章平、刘超平、鲁松、熊斌、吴望林、张湖、刘岳、易侃、邓移民、丁四军为成员的 化学危险品 运输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邹章平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电话:0730-8725525,传真:8725526。 各县(市)区运管所须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的时间和方法
专项整治时间从发文之日起至9月30日止, 7月份为企业开展自查自纠阶段;8月份为各运管所对所属企业进行逐一检查阶段;9月份为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督查阶段。
  四、整治内容
(一) 强化经营资质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1 、各运管所要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经营资质审查,重点对企业年度质量信誉考核情况、从业人员、运输车辆、场地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等情况进行逐项检查。
2 、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配备安全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切实把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运输生产整个过程之中。 同时各运管所、运输企业对各类台账、记录和档案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和完善。行业管理部门做好定期(每季度)日常指导和检查工作。
3 、对超范围经营,管理制度不健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要限期进行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依法依规按照程序吊销部分或全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二)强化从业人员管理,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1 、各运管所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上岗资格逐一进行一次集中审查、核对、登记备案,并定期进行情况摸底。督促 道路危险 货物运输企业 完善从业人员台帐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异动从业人员的备案登记、管理和监控工作,保证从业人员和车辆相对固定。
2 、对于安全意识淡薄,一年内出现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或超载、超速记录2次以上的驾驶员,应责令企业辞退或调整工作岗位,并将驾驶员违法经营信息纳入年度诚信考核工作范畴,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强制进行再培训教育。对于屡次教育不改正,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依法予以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3 、整治期间企业必须组织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集中 开展一次教育培训活动,认真学习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危险货物理化特性、装卸运输、高温、雷雨天气、突发事故、应急处理措施以及实际案例等知识,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三)强化运输车辆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1 、各危货运输企业应严格落实车辆年度审验制度,加强运输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认真落实车辆三检制度( 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对车辆的各部位进行监视、检查) ,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逐一 重点对危货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罐体检测、承运人责任险投保、车辆维修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严格执行公司化经营管理,禁止脱离公司,不在公司日常监管范围、 长期异地运输等经营形式,要开展全面的清理、清退工作;禁止危货运输车辆实行异地委托检测和罐体检测。
   3 、加强危货车辆标志、标识管理,各危货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应严格 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安装标志灯牌,全面清理、更换超过使用期限、失效的标志灯牌,在运输过程中押运人员严格按规定携带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卡》。
4 、全面安装危货运输车辆或罐体的后部“告示牌”工作。告示牌内容包括:危险货物产品名称、种类、理化特性、罐体容积(最大载质量)、施救方法、应急电话(单位电话及119号码)。
(四)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完善应急处置能力
1 、各危货运输企业要逐级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控和台帐制度,经常性开展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对本企业所有车辆技术状况、从业人员资质、装卸作业、产品特性、途径路况、运行速度、时段、应急设备等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逐一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 、要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救 援工作预案,建立事故应急 援组织,配备必要的 应急救 援器材、设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事故应急 援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
(五)强化运输动态监控,提高科技运用能力
全面检查危货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加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系统(GPS)情况,监控平台建立与使用情况,是否与省级、市级监管平台联网,是否 实行专人负责、专线接入、专机使用以及 危货车辆GPS在线情况, 充分发挥好GPS对车辆运输过程中的动态监控作用,及时查处、纠正驾驶人员的违章违规行为,确保危货运输安全。
五、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 充分认识当前危货运输市场经营管理和安全形势的严峻性,要高度重视开展危货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克服麻痹思想,要切实加强 组织领导,落实责任,认真 制定方案,有效推进整治活动,并 把专项整治纳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重要内容,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作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严格控制准入许可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合法合规、从严从紧、公平公正、求和求稳”的原则要求,开展准入许可工作,特别是对申请从事爆炸品、剧毒品、强腐蚀品和放射性物品运输经营的要从严从紧。根据省、市工作要求,专项整治期间,暂停全市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及危货车辆新增经营许可;整治结束后,危货运输市场准入将会实行定期申报、事前审查和会商决定制度等更严格要求开展许可工作。
(三)加强舆论宣传
要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宣传,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目的、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活动期间各运输企业不得少于2条以上宣传横幅或板报。
(四)加强监督检查
要对本辖区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组织自检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市局将结合安全生产年活动适时组织明查暗访和督察,并将有关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五) 加大违法查处力度
要加大违法经营运输的稽查力度,发现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无证上岗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厉处罚并及时纠正,消除安全隐患。
(六)加强信息沟通
各运管所要及时掌握本地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和信息。7月20日前上报整治方案,9月20日前报送的 化学危险品 运输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联系人:盛涛;联系电话:0730-8725525,传真:8725526;电子邮箱:34312929@qq.com
 
 
一二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