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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对长途客运车辆有关情况排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来源: 运管科 
 
发布日期:2012-09-04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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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运管客运发〔2012〕125号
  各市州运管处(局),长沙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局: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长途客运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省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12年9月10日止,对全省长途客运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重点排查卧铺客车动态监控装置安装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卧铺客车应严格按规定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同时安装车载视频装置。各市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根据省局提供的《湖南省道路客运400公里以下卧铺车辆情况排查摸底表》(见附件)、《湖南省道路客运车辆情况排查摸底登记表》(见附件),对辖区内所有卧铺客车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和车载视频装置的情况进行逐车检查,并予以登记。对没有按照规定安装符合规定卫星定位装置和车载视频装置的卧铺客车,要立即责令停运整改;同时责成所属客运企业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卫星定位装置和车载视频装置的安装,经检查合格后,方能继续营运。
二、 全面摸底排查营运线路长度在400公里以上的长途班线客运车辆以及卧铺车辆情况
   各市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长途客运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根据省局提供的《湖南省道路客运400公里以下卧铺车辆情况排查摸底表》(见附件)、《湖南省道路客运车辆情况排查摸底登记表》(见附件),对营运线路长度在400公里以上的长途班线客运车辆是否正常开行、发班时间、是否凌晨2时-5时运行、中途休息点情况、是否夜间途径三级(含)以下山区公路、是否安装符合规定的GPS装置、卧铺客车是否同时安装视频监控装置以及卧铺客车注册日期等情况进行逐车排查,并予以登记。     
     三、各市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明确职责,确定专人负责排查摸底工作,并于9月10日前将《湖南省道路客运车辆情况排查摸底登记表》纸质文档签字盖章报省局客运管理科,同时一并报送电子文档。如辖区内营运客车情况与《湖南省道路客运车辆情况排查摸底登记表》内容有差异的,请另附表说明,一并上报。

各地需要《湖南省道路客运车辆情况排查摸底登记表》电子表格的,请到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ygj.hnjt.gov.cn/)的客运公示公告专栏下载。

附件1:湖南省道路客运400公里以上车辆情况排查摸底登记表

附件2:湖南省道路客运400公里以下卧铺车辆情况排查摸底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