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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中秋、国庆节假日道路运输工作的通知
来源: 运管科 
 
发布日期:2012-09-27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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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市运管运发〔2012〕71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中秋、国庆
节假日道路运输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运管所、局直相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2012年中秋、国庆节假日期间我市道路运输和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运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12年中秋、国庆节假日运输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道路运输组织保障工作
成立市运管局中秋、国庆节假日道路运输保障领导小组,由李晖任组长,谭勇龙、易迈群、唐向明任副组长,邹章平、刘超平、周建建、吴望林、张湖、刘彦超、刘岳、贾赤平、易侃、邓移民、丁四军为成员,办公室设局运管科,邹章平兼办公室主任。各运管所和运输企业应成立相应工作领导机构,并根据当地运输特点,合理安排运力,做好运输组织工作。认真落实《湖南省节假日期间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实施方案》(湘运管客运发 〔2009〕 123 号)要求,制定好应急预案,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准备,安排好运力,其中:各县运管所组织准备客车5台以上,市区由市客运管理所组织准备客车20台,积极应对客流高峰期的旅客疏运工作和重点生活物资的运输工作。
二、强化安全监管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运管所、各道路运输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和省、市各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部署,切实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道路运输企业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将相关规定、要求向旅客广泛宣传解释,并切实加强承包人、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针对前一阶段省运管局安全督查组在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运管所要督促相关企业切实按要求整改到位,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规范临时牌证核发管理
各运管所要严格规范加班、包车和旅游纸质牌证的核发管理,严禁发放空白纸质牌证给经营业户。针对今年黄金周两节叠加。 9 月29日 郑州至广州高铁开通等新情况, 为应对高峰客流和旅客疏运,各运管所要结合实际情况发放纸质牌证,为经营业户提供及时便利的服务。要建立、完善牌证发放制度,对申领纸质牌证的企业、营运车辆和从业人员的资格,按照“谁审核、谁签发、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认真审核。各运管所必须使用“湖南省道路运输台帐管理系统”打印纸质牌证,凡未使用省运管局打印系统打印的牌证,一律视为无效牌证,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核发机关承担相应责任。
四、加强行业监管,维护运输的市场秩序
各运管所要增派执法人员,加大巡查执法力度,深入到客运站旅客集散地,切实加强现场监督检查,重点打击非法从事旅游客运,严厉查处乱班乱线等违法经营行为,努力创造规范有序的假日旅游客运市场环境。一是要严查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并将有关的信息记录到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档案和营运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信息管理平台,严格落实奖优罚劣措施。二是要积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公布假日运输投诉和监督执法电话,实行24小时值守,及时处理旅客投诉,保障旅客合法权益。三是要积极配合物价管理部门,加大运价监督检查力度,维护广大旅客的正当权益。
五、坚持以人为本,提升运输服务质量
运输企业要坚持“以人为本、旅客第一”的服务理念,按照“五创提质”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各项运输服务标准和规范,完善各项服务措施,全面提升运输服务质量。要加强运营调度,保证车辆正班正点运行;采取延长售票时间、增设售票窗口、实行网上售票等措施,方便旅客购票、乘车;增派服务人员,加强对老弱病残孕等重点照顾人群的服务力度,保持车容车貌整洁,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各种服务设施;要严格执行票价政策,提前公告客运班线的价格,坚决杜绝乱收费、乱涨价等违规行为。
六、加强信息反馈和值班工作
中秋、国庆节假日期间,各运管所要加强信息反馈工作和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要及时做好上传下达、投诉处理工作,要随时掌握辖区的运输动态,对出现的旅客压站要及时组织疏运,发生大量旅客积压车站或其它较大事件要及时上报,凡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安全事故,要在规定时限内上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和市运管局。各运管所两节期间值班人员安排表和值班电话请于9月28日前报市局运政管理科。
市运管局值班室设运政管理科,值班电话:0730-8725525,传真:0730-8725526。各运管所要严格按照要求,从9月30日开始,每天16时前向市运管局值班室报送相关表格(《2012年“十一”黄金周旅客运输统计表》)。
市运管局网站政务公告栏目查阅,网址:www.yyygj.com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