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市机动车教练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运管所、市驾培管理所、全市各驾培机构:
根据交通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和《湖南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办法》有关规定,为切实提高机动车教练员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度全市教练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1
、各运管所认真负责本辖区内驾培机构教练员继续教育的组织发动工作。
2
、各驾培机构要严格按继续教育时间安排,组织好本驾校教练员继续教育全过程工作。各驾培机构应将教练员证副证收齐后,报到时统一上交,经培训合格,由市局从业培训管理科签章后下发。未参加教练员继续教育的教练员不发放教练员管理IC卡。
二、授课内容(3课时)
1
、驾培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2
、计时计程培训管理系统应用;
3
、风险防范与安全驾驶常识。
三、时间和地点安排
1
、岳阳楼区、君山区、云溪区统一安排在市局七楼会议室培训,其中市区为12月10日、11日、12日;君山区、云溪区为12月12日。
2
、其它县(市)区安排在当地学习,由辖区运管所提供培训场所,其中岳阳县:12月7日;平江县:12月19日;湘阴县:12月21日;汨罗市、屈原区:12月23日,华容县:12月25日;临湘市:12月27日。
3
、继续教育一律安排在晚上19:00至22:30集中授课。
四、培训费用:200元/人。
特此通知。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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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年十一月三十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