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运管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营运车辆定期审验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换发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岳市运管运发〔2013〕94号
转发省运管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营运车辆定期审验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换发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运管所、局直相关单位:
现将省运管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营运车辆定期审验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换发工作的通知》(湘运管运政发〔2013〕17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根据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营运车辆审验。
客运、危货运输车辆要求在2014年6月30日前完成,普货运输车辆实行年度常态化进行审验。重点做好车辆违规违章、异地经营、罐体检测、联网联控的核查及电子台帐、车辆数据库的清理。《营运车辆年度审验申报表》、《营运车辆技术管理有关内容审核表》可在市运管局网站“下载专区”栏内下载。
二、《经营许可证》换发。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014年实行换发工作(不含驾培教练场、维修业),按原经营许可证号,在其有效期届满之日提前10个工作日持证件(正、副本)原件及相关资料到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新证。
三、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
2013
年度客运企业、货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仍按原考核办法执行。县所分别在2014年2月、4月底前完成初评上报工作,市局在2014年3月、5月底前完成综合评定工作并汇总上报省局。站场、维修、驾培质量信誉考核参照各自的规定进行。
四、取消工本费收费。
各运管所需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公布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收费的通知》(湘运管财统发〔2013〕175号)规定执行。
五、公告。
省运管局、市运管局分别于2013年11月25日、12月5日在《湖南日报》第五版、市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告栏发布〈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2014年度营运车辆定期审验和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公告。
特此通知。
岳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3年12月9日
岳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办公室 共印 35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