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做好北斗兼容车载终端安装后续工作的通知
岳市运管信息发〔2014〕3号
关于继续做好北斗兼容车载终端安装后续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运管所、市客运所、物流所、各北斗运营商: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运输过程监控管理服务示范系统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2〕798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重点运输过程监控管理服务示范系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湘交运管〔2013〕78号)的要求,自2013年起,我市全面启动了北斗兼容车载终端安装工作。为确保安装工作顺利开展,针对前期安装工作出现的问题,市局北斗示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题进行了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运输企业或个体业主自主择优选择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公告的北斗卫星定位系统运营商作为服务商(相关政策和信息可自行登陆“岳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门户网站 “www.yyygj.com”进行查询);
二、凡公告的北斗运营商安装北斗兼容车载终端的,各级运管机构应给予核查、办理《道路运输证》等相关手续;
三、严禁各运管机构或工作人员以任何方式要求运输企业和经营者选择指定的北斗运营商,不得以任何名义限制或排斥其他北斗运营商的正常经营行为,违反上述规定,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函告纪检监察部门追究承办人、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北斗运营商应按照《湖南省道路运输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做好终端安装、数据上传和售后服务等工作。不得使用不正当手段与同行进行业务竞争,不得借助行业管理部门的权力或通过行业管理部门对北斗车载兼容终端进行垄断的方式争揽业务,如有上述违规操作,将责令整改,并暂停业务办理三个月,情况严重的,上报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责令其退出道路运输市场;
五、根据《湖南省道路运输台帐管理系统》、《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和《湖南省重点营运车辆公共服务平台》的数据比对,对未安装北斗兼容车载终端而办理《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市运管局将定期予以通告,并责令各运输管理机构整改落实;
六、各地在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报市运管局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730-8810712。
岳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4年元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