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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开展岳阳市道路运输行业行政执法专项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安全科 
 
发布日期:2014-01-21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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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市运管法规发[2014]7号

 

关于印发开展岳阳市道路运输行业行政执法

专项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运管所、局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关于开展全国交通运输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13]42号)精神,及时查处和纠正我市道路运输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交通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交政法[2013]561号)和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开展湖南省道路运输行业行政执法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湘运管运政发[2014]1号)的总体部署和有关工作要求,市局决定在全市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改工作。并制订了《开展岳阳市道路运输行业行政执法专项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四年一月九日
 
 
 
 
开展岳阳市道路运输行业行政执法
专项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关于开展全国交通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13]42号)精神,及时查处和纠正我市道路运输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交通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交政法[2013]561号)和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开展湖南省道路运输行业行政执法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湘运管运政发[2014]1号)的总体部署和有关工作要求,市局决定在全市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改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做好此次专项整改活动,市局成立道路运输行业行政执法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晖
副组长:唐向明、张晓林、易汉香
成 员:刘超平、朱 琳、胡尤佳、张 湖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刘超平(兼)
二、整改重点内容
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等现行法律、法规和规定,全面检查和整改道路运输行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抓好以下十个问题的整改:
(一)   随意上路执法;
(二)   无执法资格人员上路执法;
(三)   不按规定着装上路执法;
(四)   对违规车辆只罚款、不责令整改;
(五)   对非法营运车辆办理罚款“年票”、“月票”等;
(六)   伙同社会闲散人员通过“了难”等方式,擅自放行非法营运车辆;
(七)   违规收取车辆保管费;
(八)   违规参与或变相参与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九)   随意提高或降低处罚标准;
(十)   向执法部门或执法人员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收费指标。
三、整改时间安排
专项整改工作从2013年12月20日开始,至2014年3月20日结束,为期三个月。
(一)全面检查和整治执法行为阶段(2013年12月20日至2014年1月31日):各单位要严格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厅、省局和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全面梳理和检查本地区、本单位的道路运输行政执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
(二)完善制度和强化监管阶段(2014年2月1日至3月20日):各单位要针对前阶段查出的问题,提出切实有效地整改措施,通过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责任倒查及追究机制、行风社会监督制度,认真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等,加强运政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从根本上消除趋利执法行为。
各单位专项整改工作组织和实施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并于2014年3月22日前报市局政策法规与安全监督科(联系人:尹梅,电话(传真):8725558)。
四、整改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等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巩固和发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开展道路运输行业行政执法专项整改,是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各运管机构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省局的部署,按照“依法依规、全面整改、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总体思路、“为民务实清廉”的总体要求,对道路运输行业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全面检查,坚决查处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快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更好地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运管机构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地区专项整改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迅速开展专项整改工作。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改工作的严肃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督导,确保专项整改工作圆满完成并取得切实成效。
(三)严明纪律,规范执法
要依据法定职责,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做到“三个结合”,“五个严禁”。
“三个结合”:一是要把规范执法行为与治理公路“三乱”相结合;二是把规范执法行为与行业纠风工作相结合;三是把规范执法行为与加强队伍建设相结合。
“五个严禁”:一是严禁违规上路执法,要重点在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进行监督检查,实行源头监管,根据工作需要在公路路口进行监督检查时,不得随意拦截正常行驶道路运输车辆;二是严禁无执法资格的人员执法,执法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持证上岗、认证相符、证件齐全;三是严禁趋利执法,不得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或收费指标,运政执法人员经费支出不得与罚款、收费挂钩,对未按规定纠正违法行为的车辆不得放行;四是严禁擅自提高或降低执法标准,要认真执行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五是严禁乱罚款和乱收费,不准违规收取检测费、车辆保管费,严禁对非法营运车辆采取办理罚款“年票”或“月票”。
(四)完善制度,强化监管
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层级管理、下管一级”的工作要求,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制度,并落实到具体的行政执法工作中,实现执法过程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在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时,要做到认定违法事实准确、收集证据全面有效、实施处罚程序到位、办案记录齐全、完备;要积极创造条件,配齐数码相机、摄像机、录音笔、执法记录仪等必要的执法装备,做到执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记录。要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有关规定,将工作责任和工作目标明确到岗、到人。要建立执法工作责任追究机制、考核奖惩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通过机制的建立,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责任意识。
要积极与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协调,接受其监督和指导;要聘请行风监督员,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相应的处理措施和办法;要自觉接受媒体和群众监督,设立公开监督,及时处理媒体反映的问题和群众投诉举报;要对照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查找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和问题,有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时整改。要对本单位执法人员持证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凡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一律不得上路执法;要加强督查指导,主要采取暗访的形式,对辖区内运管机构执法活动不定期进行督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督办、限期整改、追踪落实;对有法不依、违规执法、渎职失职、滥用职权的执法人员,要追究责任,依法严处。省局、市局将采取抽查、暗访、结合其它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各地行政执法专项整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经媒体曝光、群众举报、检查发现并查实的典型违法违规执法案件,市局将在全市予以通报,并采取向当地党委政府发工作建议函的方式,追究当事人及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本次专项整改活动正值春运期间,各运管机构要以此为契机,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好务,进一步增强运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意识,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以促进行风进一步好转,杜绝公路“三乱”行为的发生,塑造我市道路运输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岳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一四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