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营运客车类型等级年度复核的通知
各县(市)区运管所、市客运所、各道路客运企业:
依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及客运站场管理规定》、《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和《关于加强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管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7]248号)文件的要求,为了保障道路运输安全,强化对营运车辆技术状况的监管,加强运输安全的源头管理,进一步规范全市营运客车类型等级复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2013)标准和部、省发布的客车类型等级批次对在用营运客车等级进行复核,落实好营运客车安全带、后置发动机营运客车机舱内自动灭火装置、温度报警装置安装等事项;
二、各道路客运企业应加强和规范营运客车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做到一车一档、文件规范、内容完整;
三、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市运管局对营运客车类型等级复核合格后,才能办理营运客车年审的其它审验工作,“评定(复核)表”应当存入营运客车管理档案中予以备查。
四、2014年复核工作时间为11月17日至12月25日。(具体时间见附件,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2014
年11月4日
时间安排表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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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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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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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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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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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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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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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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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溪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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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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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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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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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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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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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原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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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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汩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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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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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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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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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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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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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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