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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运管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营运车辆定期审验工作的通知
来源: 运政管理科 
 
发布日期:2014-12-23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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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运管所、局直相关单位:
现将省运管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营运车辆定期审验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换发工作的通知》(湘运管运政发〔2014〕16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根据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工作一并通知如下:
一、营运车辆审验。 客运车辆要求在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危货运输、普货运输车辆、教学车辆实行年度定期常态化审验。各运管所要重点做好实车查验、车辆违规违章处罚、罐体紧急切断装置安装、联网联控、三级协同管理与服务系统、车辆数据库的清理与对接及承运人责任险等核查审验工作。城区危货运输车辆审验由局直物流所负责。《湖南省道路运输业营运车辆年度审验申报表》、《湖南省道路营运车辆技术管理有关内容审核表》可在市运管局网站“下载专区”栏内下载。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修订印发<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通知》(交运便字〔2014〕181号)的工作要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每年审验一次,具体审验时限在车辆初次办理《道路运输证》的登记月份内。各运管所要切实做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审验时间调整、核查初审工作。运输企业要按照新版《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九章第五节规定对车辆进行建档管理。
二、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险投保。 按照国家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建立以事故预防为导向的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新机制的通知》(交运发〔2014〕57号)、(湘交运管〔2014〕397号(HNPR-2014-17017))文件执行。
三、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 半挂牵引车、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按照省运管局《转发三部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运管信息函〔2014〕96号)文件执行。
四、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 2014 年度客、货运企业、客、货运站场质量信誉考核工作仍按原考核办法执行。县运管所分别在2015年2月、4月底前完成初评上报工作,市运管局在2015年3月、5月底前完成综合评定工作并汇总上报省运管局。维修、驾培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在2015年6月底前完成。
五、公告。 各运管所要在政务中心、办证场所张贴“营运车辆年度定期审验工作流程”和公告。省运管局、市运管局分别于2014年11月27日、12月10日在《湖南日报》第18版、市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告栏发布《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2015年度营运车辆定期审验公告》。                                      

 

 岳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4年12月17日

附件: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营运车辆定期审验工作的通知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