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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道路客运企业2014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运政管理科 
 
发布日期:2015-01-13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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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运管客运发〔2014〕178号
 
关于开展全省道路客运企业 2014 年度
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运管处(局),长沙市公共客运管理局、长沙市交通行政执法局、株洲市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处:
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交公路发〔2006〕294号)以及省局《湖南省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湘运管客运发〔2014〕19号)文件的规定,经研究,省局决定于2015年1月1日至4月30日止,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4年度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一)各市州运管机构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的道路客运企业和营运客车的质量信誉考核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要求和评分标准,对道路客运企业和营运客车的质量信


誉情况进行核实打分并确定考核结果,并按有关要求公示和上报。
(二)省局视情况对个别市州的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进行抽查,对部分客运企业的质量信誉等级进行复核。
二、考核对象、时间及考核结果的报送 
(一)2014年度道路客运质量信誉考核对象为:全省客运企业和营运客车。
(二)2014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周期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各道路客运企业按要求及时向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交本企业和营运客车的质量信誉考核材料,并申请考核。
(四)2014年度全省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的核准结果,将于2015年4月底前在湖南运管网上公布,供社会各界查询。
三、关于试用《湖南省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诚信系统”)进行客运企业考核的问题
由于诚信系统在应用过程中存在问题,2014年度的质量信誉考核采取传统方式考核与诚信系统试运行考核的方式进行。各客运企业和运管机构对诚信系统的启用要做好以下两项工作:一是企业需要在2015年1月10日前在诚信系统中提出本企业道路旅客运输质量信誉考核申请,并完善申请书的内容。申请书中的部分内容由“湖南省道路运输台帐管理系统”转入,不能转入的数据,则由企业手工录入。二是县、市运管机构要按职责分工做好信用记录的录入工作,考核数据及结果的录入、上报工作,以及市级运管机构要运用诚信系统做好初评结果的公示工作。上述工作与书面工作同时进行,今年试用诚信系统其目的主要是测试该软件是否达到设计目标,并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县、市运管机构和企业关于诚信系统的建议和意见请于2015年3月底前报省局。
四、考核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把关。 各市州运管机构要充分认识到开展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规定要求严格考核,对企业上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二)强化考核信息互通共享。 请各市州运管机构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认真做好营运客车异地违章信息通报工作,2014年12月31日前务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及时向省局上报全年的《营运客车异地违章信息汇总表》,以供车籍地市州运管机构在年度考核中使用。同时要求各市州的查处单位对2014年营运客车的违章信息,直接录入到诚信系统。2015年开始,营运客车的违章信息全部由查处单位按月或按季度录入;由省局下发相关文件的关于高速公路违章信息和客运企业道路客运责任事故信息和违规上访的信息,请各地出台措施保障上述信息的及时录入,其它由各级运管机构按有关文件的规定录入。在本年度的考核总结中,市级运管机构要向省局报备实施的措施或者办法。
(三)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运管机构要认真核查有关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的投诉举报,并根据核查结果调整评定结果。凡运管机构工作人员在质量信誉考核工作中营私舞弊导致评定结果不真实的,单位要对当事人及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按规定调整企业质量信誉等级。对评定等级为AAA企业和诚信系统的全面试用情况省局将予以抽查,对工作没有正常开展或开展不力,造成不真实的评定结果的,以及未全面试用诚信系统的县、市运管机构,省局将通报批评,并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
(四)加快建立信息征集、披露和共享机制。 运管机构中负责质量信誉考核的部门,负责质量信誉考核信息的采集、统计、抄告、通报和录入,其他部门负责定期向考核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如违章信息、投诉信息、行车责任事故信息等。请市州运管机构进一步明确和落实负责考核的部门、人员及工作职责,明确人员做好质量考核信息的收集、汇总、通报和录入工作,其它有关部门需要明确人员负责向考核部门定期提供与考核有关本部门掌握的信息。请各市州运管机构在2014年度的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总结中,向省局报告落实情况、特别是录入信用记录的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五)做好复核、评议和工作总结。 上级运管机构负责复核下级运管机构的考核结果,并监督评价信誉考核工作开展情况。2015年3月31日前,请各市州运管机构将辖区综合评定为AAA等级客运企业的考核申请表、考核计分表、及本辖区考核结果汇总表和需整改的营运客车汇总表,连同本机构客运经营信誉考核工作总结,装订成册上报省局客运科。(联系人:黄拥军,电子邮箱:hnsygjky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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