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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道路春运工作的通知
来源: 运管科 
 
发布日期:2016-01-22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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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运管所、处直各单位:

2016年道路春运从元月24日开始,33日结束,为期40天。经分析预测,今年春运期间我市道路运输旅客运量约939万人次,同比增长0.2%。根据交通运输部、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春运工作组织领导

各运管所(含城市客运管理机构,下同)要充分认识2016年春运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按照“安全第一、保障有力、方便快捷、服务至上”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处决定成立由李晖任组长,易汉香、唐向明、周伶俐、刘庆、李岳星任副组长,邹章平、范岳平、李立新、刘超平、曹伟、周建建、余泽平、欧阳注清、张湖、刘波、罗敏、吴望来、刘彦超、邓移民、易侃、李学松、易飞、贾赤平、吴道光、丁四军、李敏勇、黄应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邹章平、范岳平。各单位同时要成立相应机构,科学制订春运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精心谋划组织,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应急保障,建立并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深入一线,加强对运输组织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督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旅客出行安全便捷和重点物资运输畅通高效。

二、加强运输安全监督管理

各运管所要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打造“平安春运”。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督导运输企业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晰各工作岗位的安全职责,真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要按照“三关一监督”的工作职责,督促运输经营者遵法守规,切实落实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为人民群众出行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一)要加强道路运输源头监督管理,督促汽车客运站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车辆安全例检、危险品查堵、出站检查等安全管理制度。要在客运站等场所,向乘客进行安全告知。在客运车辆发车前,要向乘客播放《道路客运安全告知》视频,落实安全告知制度和安全驾驶承诺。参加春运的客运车辆和危货运输车辆,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投保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

(二)要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切实做好雨雪、冰冻、雾霾等恶劣天气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运输企业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提高驾驶员安全驾驶技能,坚决杜绝“三超一疲劳”的现象发生。要针对冬季安全驾驶特点,提高驾驶人员的技能和应急能力水平。要组织对参加春运的驾驶人员进行集中排查,严禁超员、超速、酒驾、毒驾等严重违法记录和驾驶证记满12分或者无相应从业资格的驾驶人参加春运。严格落实三级以下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制度。

(三)要督促运输企业在春运前对参与春运的车辆及设施设备和相关驾驶人员进行检查。要对冬季防滑配套安全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营运客车技术状况良好。要切实履行对客运、危货运输车辆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及时纠正超速、超载(员)、疲劳驾驶等各类违章行为,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四)要督促企业落实长途客运班线严格执行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者接驳运输制度。各运管所要督促已领取了“接驳运输标识”的客运班线车辆严格遵守接驳运输的各项规定,按照运输流程到指定的接驳点进行接驳。遇到突发事件无法到达接驳点实施接驳的运输车辆,要严格落实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对不按规定进行接驳且又未落实停车休息的长途客运车辆,省局在核查后进行通报,由市处责令相关车辆停运整改。未进入接驳运输的长途客运车辆要严格落实客运班线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的安全管理规定,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

(五)严格春运证及各类牌证的发放程序。春运期间,进出广东的省际道路客运管理工作继续执行《进出广东春运证》(见附件2)制度。各运管所在发放各类牌证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制度要求,认真审核企业、车辆资质,严禁给外省籍车辆发放牌证,严禁给不符合资格的车辆发放牌证。春运期间,省局暂时放开运距800公里以上的省际包车牌备案和省际加班牌的核发工作,相关工作仍按照《关于2015年春运期间从严控制运距在800公里以上省际包车备案、省际加班牌核发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运管客运发〔2015〕19号)的规定开展。各运管所要严格予以把关,并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好运距800公里以上客运车辆的安全管理责任。

(六)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监管。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出现事故及时上报。各运管所要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查责任制、查措施、查隐患、查整改,督促企业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危险货物运输安全。

(七)要督促城市公交企业加强安防工作。城市客运管理机构要督促公交企业、出租车企业完善预案、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反恐措施,防止乘客携带危险品乘坐公交车,防范刑事案件发生。

三、加强运输组织调度和管理

(一)合理调配道路客运运力。针对我市高铁运能不断提升,客流中转加大的特点,各运管所、道路运输企业、出租车企业要积极开展道路运输市场调研,科学分析春运旅客出行需求,及时了解主要铁路、民航客流方向、运力安排,科学制定运输方案,合理配置运力,切实保障运力正常供给。一是要加强运输过程实时监控调度。督促客运企业及时掌握客流变化情况,调整班次密度,缩短旅客候车时间。二是要加强对旅客的信息公开,引导旅客合理出行,避免出现旅客滞留现象。三是要积极组织包车直达运输。运输企业要深入企业、厂矿、学校等重点旅客集散点,了解运输需求,组织包车直达运输,减少旅客中转换乘。

(二)保障重点物资运输。要加强与相关单位联系,安排落实好货运运力,重点保障电煤、成品油及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确保节日期间各种物资正常流通。

(三)完善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各运管所、道路运输企业、出租车企业进一步完善应急运输预案,做好应急运力储备。按照省局《关于印发湖南省节假日期间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运管客运发〔2009123号)和《湖南省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建设工作方案》(湘运管货运函〔2012145号)的要求,落实应急运力,其中岳阳市城区客、货车辆各20台,由客运所和物流所具体负责,其他县(市)区客、货车辆各5台,由辖区运管所负责。要确保应急运输车辆处于良好状态,值班待命,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能及时调度。

禁止抽调非营运客车参加省际旅客运输,严格控制非营运客车参加省内中短途旅客运输。如需抽调非营运客车参加春运的,要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和承运人责任险投保符合规定。参运驾驶人员应接受运输安全意识、技能和客运业务培训,提前熟悉运行线路路况,并持当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运行(附件1)。

要强化与铁路、气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综合运输体系间事前预报、预警、预防的联动等工作,一旦出现恶劣天气,发生确需封闭公路等情况时,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合理安排绕行路线,保持车辆有序通行。

四、强化运输市场监督管理

(一)加强执法监督。各运管所要结合春运工作安排,加强执法监督,做到“五个严禁”,即严禁违规上路执法、严禁无执法资格的人员执法、严禁趋利执法、严禁擅自提高或降低执法标准、严禁乱罚款和乱收费。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明确执法原则和尺度,严格执法纪律,坚持文明执法,注重调查取证,为春运期间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切实做好行业稳定工作。各运管所要进一步加强对春运期间运输市场秩序的监管力度,增派执法力量,深入客运站等旅客主要集散地,依法严厉打击站外揽客、“甩客”、“倒客”、“宰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加强与公安交警、物价等部门的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和违反价格规定的行为,维护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

(三)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各运管所、道路运输企业加强24小时值班、带班制,公开服务监督电话,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大行业动态信息监管,及时发现和化解行业矛盾,提升道路运输服务效率和质量。

(四)认真做好春运联合检查站工作。按照湖南省春运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全省春运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春运[2016]5号)文件执行,各站要积极主动与公安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五、提升春运服务质量和水平

各运管所、道路运输企业要深入开展“情满旅途”、“暖冬行动”“务工人员平安返乡”等活动。春运期间,汽车客运站要完善站场服务功能,保证供水、供暖和环境整洁,动员广大干部职工以饱满的热情、高度的责任感投入到活动中,各级工会要深入务工人员集中的企业,了解务工人员返乡信息,提供订票包车等服务,通过增设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及时发布班车时刻和票源信息、开展引导咨询、重点帮扶、便民利民、应急救护等志愿服务,提升服务品质,增进人民群众对春运服务的获得感和认同感。

要督促道路客运经营者严格执行国家运价政策,严禁随意涨价,积极配合物价部门坚决查处违价乱价行为,切实保护经营者和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春运宣传引导和信息报送

各运管所、各运输企业要加强春运宣传,认真执行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和完整。

(一)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要通过发放安全出行手册、利用电视、广播、网站等媒体,让旅客了解春运政策、服务措施和出行信息,强化对旅客出行安全常识的宣传,使旅客掌握安全知识和应急技能,并自觉乘坐合法客车。

(二)严格按规定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各运管所、各运输企业应按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理办法》(交应急发〔201084号)的相关规定,及时报告重、特大突发事件信息。如遇突发紧急事件,须第一时间上报市处春运办。

(三)各运管所和全市二级以上道路客运企业、三级以上客运站,于2016年元月22日前将本单位春运组织方案、春运应急预案、春运领导小组、春运办的人员名单、值班电话、值班领导手机号码以及运输报表统计和宣传报道工作的联系人名单、手机号码由各运管所汇总后,统一报市处春运办公室。

(四)各运管所从元月24日起,每天下午1530 前向市处春运办报送当天的《2016年春运道路旅客运输情况表》(附件3);城市客运管理机构从元月24日起,每天下午1530前向省运管局春运办报送当天的《2016年春运城市客运情况表》(附件4);《2016年江浙闽沪及广东省春运道路客运情况表》(见附件5)于33日报市处春运办;春运工作书面总结于31日前报送市处春运办。春运结束,市处将按照《2016年春运工作考评计分表》(附件6)对各运管所春运工作进行考评及总结表彰。

 

省运管局春运办值班电话:0731-82582220

传真:0731-84446054、邮箱:keyunke@163.com

市运管处春运办值班电话:(道路运输)0730-87255250730-8725555;传真:0730-8725526 ;邮箱:34312929@qq.com

(城市客运):0730-86121430730-8663333          传真:0730-8625415

联检站负责人及电话:(羊楼司站)张海刚:13974032888(随岳站)宋怡波:18173002288

岳阳市运管处门户网站:http://www.yyygj.com/

 

附件:1、非营运性客车参加2016年春运证明式样

2、《2016年进出广东春运证》式样

3、2016年春运道路旅客运输情况表

4、2016年春运城市客运情况表

5、2016年江浙闽沪及广东省春运道路客运情况表

6、2016年春运工作考评计分表

7、重大气象信息专报

 

岳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2016年121

 

 

  送: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                        

岳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办公室                共印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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