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市驾培机构资质复查的通知
岳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岳市运管培训发
[2011]23
号
关于开展我市驾培机构资质复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运管所: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管理,规范机动车驾驶培训的经营活动,提高培训质量,按照省运管局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从6月7日至6月31日在全市开展对驾培机构资质复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驾培机构必须开展自查,整理学员培训档案,认真填写《驾培机构资质情况登记表(一)、(二)》、《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登记表》、《教练车登记表》附后,加盖驾培机构公章。并于6月12日前报送运管部门。
二、各县(市)、区运管所要组织专门人员,至所属辖区内对各驾培机构报送的表格及学员档案进行全面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于6月18日前报送市局从业培训管理科。(联系电话:8725528,联系人:卢艳霞)
三、市局从业培训管理科在6月30日前组织检查组对各驾培机构的资质情况进行复查,就其驾培机构的培训能力进行重新评估。
四、本次复查、评估的内容将作为驾培机构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的重要依据。
特此通知。
岳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签章)
二
〇
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
主题词:驾培 资质复查 通知
抄 送:省驾培办
岳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办公室 共印 15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