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岳阳市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岳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文件
岳市运管运管安发
[2011]56
号
关于印发《岳阳市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运管所、局直相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常务会议和7月24日全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厅《关于在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湘交传电[2011]37号)和省局《转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湘运管安监发[2011]124号)、《关于开展全省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湘运管安监发[2011]129号
)及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的紧急通知
》要求,现将《全市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
〇
一一年八月八日
主题词:道路运输 隐患排查 整治方案
抄 送:
各县(市)区运管所 局直相关单位
岳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办公室 共印 30 份
岳阳市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省局《关于开展全省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湘运管安监发[2011]129号
)及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的紧急通知
》的要求,经我局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以落实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为目的的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活动从8月份开始为期二个月,并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当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紧迫性。
7
月份以来,安全事故呈现上升的趋势,我省连续发生了两起较大道路运输行车事故,安全形势非常严峻。同时,深圳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即将召开,岳阳到广东方向的车辆较多,安全防范责任非常重大;二是天气炎热,近期岳阳常处于近40度的高温状态,车辆易发生机损事故;三是铁公竞争激烈,道路旅客运输量减少,经营者重收入轻安全,易出现超载、超速的现象。在这种自然环境和市场环境情况下,更要求我们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各运管所要从讲政治、讲大局、保稳定的高度,运输企业要从讲发展、讲生存的角度,切实抓好安全。各运管所、运输企业一把手要负起总责来,把加强道路运输安全作为当前重要工作任务,立即行动,广泛动员,突出重点,全力以赴做好当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加强领导,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全市
各运管所和各运输企业要紧急行动起来,集中精力、集中力量,在组织领导、工作安排、资金安排上,把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当前一项特别重要的工作来抓。为组织开展好此次活动,市局成立以李晖局长为组长,唐向明、谭勇龙、易迈群等同志为副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及局直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政策法规与安全监督科,刘超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运管所和运输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设立工作办公室,安排联络员,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同时
要结合本地、本行业的实际,立即制定
具体工作方案,要
与运输企业签订安全整治工作责任状,确保工作到位,不留死角。
三、认真分析问题,强化措施,严抓重处。
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针对以下当前道路运输存在的主要问题,
按照省局《关于开展全省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湘运管安监发[2011]129号
)要求,
认真排查隐患,采取特别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1
、长途客车(800公里以上)中途休息的问题。
对所有运距在800公里以上的
超长途客运车辆,
运输企业要
设立中途休息点,确保驾驶员中途休息制度落实到位。对晚上2点到5点的班车,必须进休息点休息。中途休息点的地址选定按“谁经营、谁设置”的原则进行。有
长途客车的客运企业要制订中途休息点设置方案,并于8月10日前上报市局。市局将派专人进行实地现场勘查,省局也将进行抽查。凡未设立驾驶员休息点的长途班车,一律实行整改,暂时取消企业该班线的经营资格,待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
2
、源头管理问题。
各汽车客运站要严格按照“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要求,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抓好源头管理工作。运管
所
要严格考核驻站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加强对企业的监管责任,监督车站落实防超载、防“三品”上车、防车辆“带病行驶”等各项安全措施。客运站必须确保“三品”检查仪正常使用。凡发生“三品”检查仪未正常工作、乘客未经安检上车、车辆未经安检或安检不合格出站及站内超载等现象的汽车客运站要进行整改,并取消当年评优资格,车辆所属公司在整改期内停止新增客运班线。
3
、牌证发放问题。
重点加强纸质客运标志牌的发放管理,牌证发放审批权上收一级,按照“谁审核、谁签发、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县运管所发放的牌证必须由县运管所主要负责人签发,市局发放的牌证要由市局主要负责人签发。各运管
所
都必须使用“湖南省道路运输台帐管理系统”打印省、市际加班、包车以及市际旅游纸质客运标志牌,凡未使用省局打印系统打印的牌证,一律视为无效证件。各运管
所
要严格核实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的资质,做好牌证发放管理工作。
4
、车辆安检问题。
运输企业要立即对所有营运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一次严格的检查,要重点检查车辆发动机、电路系统、轮胎和安全门、安全锤及灭火器等,车门上方应急开门系统要在断电、断气的情况下能够通过手动开启,使乘客在紧急情况下可以迅速疏散撤离。严防车辆因漏油、漏电和机械隐患导致事故发生。运管机构对企业车辆检查工作情况要不定期进行抽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车辆实行停运整改,确保参加营运的车辆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5
、途中上下客的问题。
道路运输企业要把运输途中防超载、防“三品”上车的责任落实到车辆承包者及驾驶员,切实加强途中上下客的管理。对于中途上车的旅客,司乘人员必须认真对行包逐一开包检查。要加强对承包车主和驾驶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落实到位。对途中超载、不按规定进行“三品”检查的营运车辆,一经查处,要停止营运2个月进行整改。
6
、超速行驶的问题。
要重点运用卫星定位装置等动态监管手段来进行防范。道路运输企业应加大投入,安装符合交通运输部技术标准的平台和终端,并实现联网联控。对于卧铺客车,必须积极安装车载视频装置。要建立卫星定位装置监控使用制度,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及时纠正、处理违章行为,充分发挥实时监控的作用。对拒不接受监管、故意破坏或关停车载终端的驾驶员,对玩忽职守的监控值守人员,企业要制订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严肃处理。确保车辆全程在线使用,严禁不正常使用行为的发生。各运管
所
要认真贯彻执行交通运输、公安部、安监总局、工信部《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及《湖南省推广应用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系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大“两客一危”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工作的督促力度。对企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监控平台和终端,只要求是符合交通运输部技术标准的产品,并能实行联网联控,不要强行指定专门的厂家和产品。要加强对车辆卫星定位装置使用上线率的考核,实行定期情况通报制度。对于不安装或不正常使用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要吊销班线经营许可。对于不能实行联网联控或经常不能上线的企业,要求其及时更新设备,限期整改到位。
运输企业在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检查中,被发现存在上述严重安全问题,或被新闻媒体曝光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运管
所
将责令相关营运车辆停班整改2个月,运输企业整改半年,整改期间企业暂停新增客运许可。运管工作人员不按规定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直接责任人调离工作岗位,相关领导建议当地有关部门给予处分,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落实责任主体,强化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道路运输企业应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杜绝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现象。应加强对营运驾驶员的聘用和管理,强化安全宣传培训教育。对于企业从业人员,要做到安全培训教育“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切实增强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要立即将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精神传达至企业的每个中层干部、每个班组、每个驾驶员、每个乘务员。各运管所要严格履行“三关一监督”的职责,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强化对运管人员的责任教育、工作能力教育。要把活动的相关精神迅速传达至各运输企业,使活动不走过场。对于宣传工作不到位的,将进行通报批评。
五、加强监督,狠抓落实,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一)
开展明察暗访,排查安全隐患。各运管所要立即组织开展安全隐患的明察暗访工作,发现安全隐患,立即予以整改到位。省局、市局近期也将派检查组到各地开展安全督查,实行联动,确保安全形势稳定。
(二)实行安全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各运管所要随时掌握辖区内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及时向市局报告安全生产状况,加强信息反馈。各运管所要在8月12日前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具体方案、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统计表(见附件)和整改工作情况报市局政策法规与安全监督科。
(三)加强舆论监督。各运管所要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切实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对新闻媒体曝光的安全生产隐患,要派专人督查、督办,并将整改情况通报给相关新闻媒体。
市局安全监管科电话及传真:0730-8725558
联系人:尹梅
附件: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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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