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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益阳沅江“2.2”水上重大沉船事故的紧急通报》的通知
来源: 政策法规与安全监督科 
 
发布日期:2012-02-16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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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市运管安发〔2012〕5号             
 
关于转发《关于益阳沅江“2.2”水上重大沉船事故的紧急通报》的通知
 
各县(市)区运管所、局直相关单位:
现将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益阳沅江“2.2”水上重大沉船事故的紧急通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省厅和省局提出的要求抓好落实工作,从即日起到4月3日,在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请各所在4月3日前将检查工作总结书面报市局政策法规与安全监督科。市局在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将适时组织检查督查。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关于益阳沅江“2.2”水上重大沉船事故的紧急通报
湘交传电〔2012〕10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各有关单位:
湖北“三洲666”运砂船运输砂石于2月1日约23时30分航行到洞庭漉湖芦苇场小山塘沅江管辖水域时,船上人员发现风力越来越大,据说当时陆地风力达到五级,该船即决定锚泊避风以保安全。2月2日凌晨3时40分左右,该船倾覆,船上17人全部落水,其中6人获救,1人死亡,10人失踪。事故发生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应急办领导、省政府盛茂林副省长、省政府刘尧臣副秘书长、省安监局李大剑副局长、省交通运输厅胡建新副厅长、省地方海事局陈健强局长及益阳、岳阳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先后赶赴现场,靠前指挥,全力搜救被困人员和做好事故处理工作。这次事故的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的损害,给我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再一次敲响了警钟。当前,正值节后交通运输生产的高峰期,也是节后复工复产的高峰期。为确保节后和全国“两会”期间的全省交通运输生产安全,省厅再次紧急通知:
一、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各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要立即将这次事故情况通报给全体干部职工,要举一反三,以这次事故血的教训告诫大家一定要克服节后松劲情绪和麻痹思想,切实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以及省厅一系列的安全工作部署和要求,针对节前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和这次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采取强而有力措施及时整改,扎扎实实做好节后和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工作,坚决遏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省厅决定即日起到4月3日,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这次大检查的重点是:道路旅客运输、旅游运输、危险货物运输;水上客渡船舶、旅游漂流船舶、危险品和砂石运输船舶;公路水运施工桥隧。对检查中发现出来的问题要立即予以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限期整改,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控,确保不因隐患演变为事故;不能确保安全的,一律依法给予关停直至取缔。大检查分别由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省地方海事局和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负责具体实施。
三、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地方海事机构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水上交通安全整治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渡口渡船、运采砂船的整治力度,要采取领导分片包干的办法,组织专门力量加大对这些重点船舶的监管力度,落实监管责任,确保监管到位。各地要提请市县政府督促乡镇政府落实对乡镇船舶、渡口渡船安全的直接管理责任,确保每个渡口、码头有乡镇、村、组干部轮流值守,严防超载和非法载客行为的发生,确保安全。
四、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业安全监管机构的领导和监管人员要深入交通运输生产第一线,采取行政管理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的方法督促各交通运输企业认真落实有关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各交通运输企业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员工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要落实各级安全管理责任制,真正把责任落实到车、船、班组、每个岗位和人员。
五、节后是学生返校、民工疏运和区间内人员的集中流动时期,也是复工复产的高峰期。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各行业安全监管机构要根据省安委会关于节后复工复产安全工作的要求,依法履行职责,强化现场监管,组织专门力量全力维护好水上交通秩序和客运站场秩序以及施工安全秩序,采取有效措施严防超载、超速、疲劳驾驶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复工复产;严厉打击严重超载、违法载客、载运危险货物和无证施工作业等行为,要严格执行车辆出车前回场后的安全检查和船舶签证制度,纠正违章行为,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各单位须将此紧急通报贯彻落实情况于2月7日前报厅安委办。联系电话0731—88770238,传真0731-88770239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二O一二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