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局《关于全省道路运输企业2011年度安全生产状况评估考核结果的通报》的通知
转发省局《关于全省道路运输企业2011年度安全生产状况评估考核结果
的通报》的通知
各县(市)、区运管所、局直相关单位:
现将省局《关于全省道路运输企业2011年度安全生产状况评估考核结果的通报》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岳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关于全省道路运输企业2011年度
安全生产状况评估考核结果的通报
湘运管发〔2012〕18号
各市州运管处(局):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湖南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状况评估考核办法》(湘交安字[2006]745号)的规定,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交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领导下,认真组织完成了2011年度全省道路运输企业安全评估考核工作,现将评估考核结果予以通报(见附件),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市州运管机构要将本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站2011年度安全生产状况评估考核的结果张贴在办证大厅、汽车客运站等公众场所,向社会各界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二、凡安全生产状况评估考核等级为B级和C级的道路运输企业和汽车客运站,从本通报发布之日起进入整改期,各市州运管机构应及时向企业下发《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对于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并已整改的企业,已整改时间计入年度评估考核整改期内,不重复计算。对进入整改期的道路运输企业及汽车客运站,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切实加强督促检查,指导整改企业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整改到位。整改期满后,各市州运管机构要严格按照评估考核要求,认真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合格的,应及时将整改验收意见向省局报备。
特此通报。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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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
安全 评估 考核 通报
抄送:省交通运输厅安全处,省安监局。 共印:25份
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办公室 2012年2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