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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岳阳市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政策法规与安全监督科 
 
发布日期:2012-03-22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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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市运管安发〔2012〕11号          
 
关于印发岳阳市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运管所、局直相关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安监发〔2011〕322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交运管〔2011〕421号)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岳阳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岳交安字〔2012〕31号)精神,经研究,制定并印发《岳阳市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印发 道路运输安全 标准化 方案 通知      
抄 送:岳阳市交通运输局                                   
岳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办公室               共印20份 

 

 

岳阳市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推动和引导我市道路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安监发〔2011〕322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交运管〔2011〕421号)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岳阳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岳交安字〔2012〕3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强化安全生产“双基”(基层、基础)为重点,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和相关规定,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和制度规范,全面提升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为构建便捷、安全、经济、高效的综合运输体系、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1 、企业安全水平明显提升。通过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员工素质稳步提高,科技装备水平和管理能力明显提升,突出问题有效解决,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 、各类事故明显下降。控制重大以上事故发生,一般事故明显下降。营运车辆万车死亡事故件数和死亡人数平均每年下降3%。
3 、推进企业全面达标。道路运输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力争从事道路客运、危货运输等重点运输企业在2013年底前达标,其他道路运输企业在2015年前达标。
二、实施范围
全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道路运输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道路运输企业。
三、管理分工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分一级、二级、三级,由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负责一、二级企业的达标评审管理。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三级企业的达标评审管理。 其中:道路运输三级企业的达标评审管理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具体实施。
四、主要内容
(一)制订工作方案
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根据本方案的内容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确定标准化示范企业名单,确保标准化建设有计划、有步骤顺利开展。
(二)建立相关制度和标准
根据国家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制定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管理办法、评级程序和达标标准,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和制度规范。明确工作流程,细化安全生产达标标准。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科学管理,实现企业安全管理的规范化。
(三)确定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
评审三级企业的评审人员资质由市交通运输局确定并报省交通运输厅备案。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将以参与许可安全审查、安全生产状况(质量信誉)评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现场(驻站)管理等环节的部门、专家为主体, 提出标准化企业评审人员(5-7人)名单,报市交通运输局审定。
(四)示范推广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在全市道路运输企业中选择1至2家作为试点企业,进行达标创建。以总结经验、深入推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市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安委办负责日常工作。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结合实际,明确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合理确定阶段目标,分阶段、分步骤实施。2012年上半年重点抓好政策法规、评级程序和评级标准的制订及宣传推广等工作;2012年下半年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成熟一批、评审一批,确保2015年底以前实现既定目标。
(二)加强工作指导。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按照方案要求,指导和督促企业、评审人员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评审工作,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质量。市局将在市交通运输局的统一组织下,实行分类指导,加强对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的专题培训,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中的新问题。同时,不断总结经验,加强经验交流,创新体制机制,以点带面、推动企业全面达标,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供有效的指导服务。
(三)加强跟踪管理。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加强跟踪和监督检查,不断巩固建设成果,坚持与时俱进、突出建设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做到持续改进和升级,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要将安全达标与行政许可、日常安全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得批准从事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凡在规定的时间内仍不能达标的企业,一律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扣或注销经营许可证,并在媒体公开曝光。要完善考核制度,落实工作责任,以行政手段推进达标;要建立有效激励机制,激发企业自觉性,以经济手段引导达标。同时,要重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信息工作,加强对工作进展的实时管理,及时掌握动态信息,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及时广泛宣传工作进展和好的经验做法,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凡经考评达标的企业,要向社会公告,通过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带动其他企业做好安全生产达标工作。
请各县(市)、区运管所、市直客运所、物流所、驾培所、维修所于2012年3月24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局政策法规与安全监督科(联系电话(传真):8725558;邮箱:5279090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