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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岳阳市道路运输市场2012年度“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政策法规与安全监督科 
 
发布日期:2012-03-22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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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市运管安发〔2012〕12号           
 
关于印发《岳阳市道路运输市场2012年度“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运管所、局直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去年以来“打非治违”工作成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将《岳阳市道路运输市场2012年度“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二年三月二十一
 
 
主题词:道路运输 打非治违 通知                        
抄 送:岳阳市交通运输局                                   
岳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办公室                    共印20份        

 

 

 

岳阳市道路运输市场2012年度“打非治违”

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通知》(湘交安[2012]82号)和《岳阳市2012年度“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道路运输市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结合开展“转作风、严监管、保平安”的作风建设主题月活动,严格监督执法,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着力规范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道路运输市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内容
  (一)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1)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的;
(2)营运车辆或从业人员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的;
(3)营运客车出站超载行驶的;
(4)客运车辆夜间途经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及以下山区公路或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
(5)非法从事危险品运输或非法夹带危险品运输的;
(6)违规进行旅游包车营运的;
(7)客运站场未按要求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工作制度的。
(二)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责任不落实的;
2. 隐患排查治理、紧急撤离等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不落实的;
3.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
4. 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持证上岗的;
5. 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的;
6. 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设施的;
7. 安全设施、设备保养维护不当,带病运行的;
8. 安全距离不够、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警示标志缺失的;
9. 未依法依规落实相关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
   三、工作安排
   ( 一)摸底排查、动员部署阶段(3月上旬)
1. 广泛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广泛开展“打非治违”的宣传动员工作,把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打非治违”的工作要求传达落实到各道路运输企业、客货运输站场和每一位从业人员,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全体从业人员积极参与“打非治违”的浓厚氛围。
2. 深入排查摸底。各单位要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隐患、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将涉及重大安全隐患、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应停产整顿和关闭取缔的名单整理造册,建立台帐,做到底子清楚、情况明了、目标准确。
3. 认真安排部署。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打非治违”攻坚战。各单位的实施方案要在3月20日前报局安全监督科。
  (二)集中治理、严厉打击阶段(3月中旬-6月中旬)
1 、各单位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集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落实关闭取缔措施。
  2、各单位从3月中旬开始要对重点地区、重点区域或重点企业开展专项督查,重点督办“打非治违”集中行动。
  (三)总结阶段(6月下旬)
各县(市)区运管所和局直相关单位要对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并及时向市局报送情况。市局将对各地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工作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并向全市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市局成立由局长李晖同志为组长,副局长谭勇龙、易迈群、唐向明为副组长的“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政策法规与安全监督科,负责本次“打非治违”行动情况的综合、协调等有关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具体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本行业、本系统的“打非治违”行动,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建立“打非治违”的联动机制
按照“企业负责、行业监管、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县(市)区运管所要加强与安监、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和联动,全面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切实抓好“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突出重点,依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突出道路运输市场重点领域,重点整治非危货运输车辆运输危险品以及非客运车辆载运旅客等违法行为,加大对旅游包车市场以及危险品运输市场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对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单位,依法责令停业整顿,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非法生产经营和经停业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对经责令整改后仍发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四)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能
全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把“打非治违”与市委组织开展的“作风建设主题月”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使广大安全监管人员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安全发展的意识,坚持求真务实、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寓监管于服务,帮助基层和企业排忧解难。通过集中行动的开展,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加强监督,严格考核问责
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设立并公开“打非治违”举报电话,鼓励、发动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落实领导责任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作风不实、执行不力的,市局将依法给予相关责任领导警示通报或进行督导约谈。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对非法违法事故查处实行挂牌和跟踪督办,对非法违法行为造成人员伤亡的生产经营单位和负责人,依法从重处理。本次“打非治违”行动将纳入今年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部署不及时,打击治理措施不得力的地区和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到位,整改不落实及在集中行动期间发生较大以上(含)事故的,将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六)加强信息反馈
各县(市)区运管所和局直相关单位要加强对“打非治违”活动情况的调度分析,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和富有特色的典型经验及做法。 对信息报送不及时的单位,市局将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