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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岳阳市2013年度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政策法规与安全监督科 
 
发布日期:2013-04-24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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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岳阳市2013年度道路运输安全
生产“打非治违”行动方案的通知
岳市运管安发[2013]23号
 
各县(市)区运管所、局直相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打非治违”行动的通知》(湘交安〔2013〕103号)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岳阳市2013年度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方案>的通知》(岳市安〔2013〕4号)要求,市局制定了《岳阳市2013年度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岳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章)
一三年三月二十日
 
 
 
 
 
 
 
岳阳市2013年度道路运输安全生产
“打非治违”行动方案
 
    为巩固和深化“打非治违”工作成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打非治违”行动的通知》(湘交安〔2013〕103号)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岳阳市2013年度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方案》的通知(岳市安〔2013〕4号)精神,我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现就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厅、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加强对“打非治违”行动的组织领导,严格监督执法,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着力规范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促进道路运输系统依法安全生产,进一步推进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道路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
1 、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
2 、营运车辆或从业人员无相关营运或从业资格证、证照不全或过期的;
3 、非危货车辆运输危险品的;
4 、客运车辆夜间途经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及以下山区公路或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不按批准站点停靠的;
5 、营运车辆超越许可事项从事运输经营活动的;
6 、使用非法改装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的;
7 、站场经营者允许无经营许可证件的车辆进站经营、允许超载车辆出站、允许未经安全检查或安全检查不合格的车辆发车的;
8 、违规从事旅游包车运输经营的。
三、工作安排
全市道路运输行业“打非治违”行动自2013年3月初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和摸底排查阶段(3月初-4月15)
各县(市)区运管所和局直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健全机制,确保“打非治违”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要迅速动员部署,把“打非治违”工作要求传达落实到基层企业、班组、车队和工作人员,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全体从业人员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要深入排查摸底,对辖区内安全生产隐患、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地毯式排查,将问题分级分类登记造册,建立档案,督促企业严格自查自纠,建立台账,并上报至相关管理部门。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6日-10月底)
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针对全面排查摸底和巡查监控的情况,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扎实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落实关闭取缔措施。各单位要对重点地区、区域或企业开展专项督查。
   (三)巩固提高阶段(11月-12月)
要加强“打非治违”各阶段工作的检查分析,加强督查督办,不断完善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的“打非治违”工作机制,并及时向市局政策法规与安全监督科报送情况。市局将不定期组织对各单位开展“打非治违”行动的工作情况进行明查暗访。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此次“打非治违”行动的领导,市局成立由局长李晖为组长,副局长唐向明、易汉香和纪检书记张晓林为副组长,局直各相关职能科、所、大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打非治违”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政策法规与安全监督科。
各县(市)区运管机构要明确“打非治违”负责人和工作机构,制订工作方案,在当地党委政府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同步实施本辖区“打非治违”行动。
(二)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在行动中各运管机构执法人员要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执法,规范执法行为,杜绝公路“三乱”和处罚分随意性等现象。在具体执法过程中,绝不能因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而激发矛盾,引发不稳定因素。
(三)严格考核问责。本次“打非治违”行动将纳入各运管机构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各地要落实领导责任制,抓好各环节工作的落实。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部署不及时,督促整改不到位的,市局将予以通报或进行约谈督导。
(四)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各运管机构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严格执行客运告知制度和加强节后复工安全教育,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文化进单位、进乡镇、进班组、进车船、进家庭的“五进”活动,采取志愿者行动、媒体公益广告、知识竞赛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形式,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和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和举报非法违法经营建设行为,努力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能安全”的转变,营造全民“讲安全、重安全、懂安全”的良好氛围。
各运管机构要加强对“打非治违”行动情况的调查分析,及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富有特色和成功的典型经验及做法。“打非治违”行动工作总结请于11月底前报市局政策法规与安全监督科(电话及传真:8725558,电子邮箱: 444604782@qq.com)。
一三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