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01-10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道路运输 > 行业管理
关于开展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活动的通知
来源: 运政管理科 
 
发布日期:2013-10-24 15:08
 
浏览量: 1
 
|     |  |  
岳市运管运发〔2013〕85号             
 
关于开展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运管所、局直相关单位: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传发<湖南省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省运管局《关于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活动》及《岳阳市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的要求和部署,市运管局决定从2013年9月至2014年2月底,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全面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消除企业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运输行为,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时间和方式
整治时间从2013年9月至2014年2月底止。2013年9月至10月为企业开展自查自纠阶段,2013年11月至2014元月为各运管所对辖区企业检查和市运管局督查阶段,2014年2月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阶段。
三、整治重点
1 、道路危货运输企业开业许可条件复核。严格按照今年7月1日修订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以下简称《危规》),对已许可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集中进行全面核查,对不符合新《危规》许可条件的,要求其于2014年底前达到许可条件要求。到期仍达不到许可要求的安全条件、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的,应当按照《危规》第68条和《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1号)第66条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鼓励企业进行重组合并、做强做大,提升企业管理和抗风险能力。
2 、落实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危规》要求对道路危货运输企业在法人主体责任落实、车辆动态管理、车辆技术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基础台帐管理和车辆异地经营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督促企业消除安全隐患。
3 、严厉打击违法运输行为。各运管所要加强辖区内危货运输市场的监督检查,对无资质企业、人员、车辆从事危货运输的要依法予以处理。要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获取信息,严厉打击各种违法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行为。
4 、严查客运站场安全隐患。客运企业严格落实安全防范主体责任和站场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员配备,改进完善车辆安防设施,严防携带“三品”和管制刀具等进站上车。
四、具体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市运管局成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李晖任组长,谭勇龙、易汉香任副组长,运管科、法规安全科、政务中心、车技科、站场科、培训科、信息中心、稽查一大队负责人为成员,整治办公室设运管科。各运管所要相应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整治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2 、加强督查指导。 为确保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市运管局将对专项整治进展情况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导。
3 、强化部门联动。 要加强与当地公安、安监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作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和频率,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4 、加强信息沟通。 各运管所要及时掌握本地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和信息。2014年2月1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的工作总结。联系人:盛涛,       联系电话:0730-8725525,传真:0730-8725526, 电子邮箱:34312929@qq.com。
 
 
2013 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