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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岳阳市道路运输安全责任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政策法规与安全监督科 
 
发布日期:2014-04-01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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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市运管安发〔2014〕30号           

 
关于印发《岳阳市道路运输安全责任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运管所、局直相关单位: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 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道路运输安全责任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岳阳市道路运输安全责任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岳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4年3月31日
 
抄送:岳阳市交通运输局                                   
岳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办公室               共印 30 份  

 

岳阳市道路运输安全责任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执行2014年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湘办法〔2013〕5号)和《湖南省道路运输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制度》要求,全面落实“一岗双责”,推进安全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生产“红线”、“底线”意识,认真落实运管机构“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狠抓责任落实,狠抓制度执行,规范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行为,不断夯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加大安全责任落实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强化事前责任追究,全力提升我市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能力和企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杜绝重特大以上事故发生,力争我市道路运输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为切实做好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市局成立岳阳市道路运输安全责任落实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晖
副组长:谭勇龙、易迈群、唐向明、欧华良、张晓林、易汉香
成 员:局直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局政策法规与安全监督科,刘超平(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道路运输安全责任落实专项整治重点
(一)市直道路运输市场安全责任落实。
岳阳市城区专项整治督促检查工作,按照“谁分管,谁负责”原则,建立由分管领导到科室到具体责任人的分级督查机制。市局政策法规与安全监督科负责全市专项整治的协调、汇总、上报等工作。具体责任落实如下:
1 、道路旅客运输突出问题的安全责任落实。(责任领导:谭勇龙;责任部门:运政管理科、客运管理所)
(1)班线客运存在的突出问题;
如:长途客运车辆夜间休息制度落实不到位、动态监控不到位等。
(2)旅游客运存在的突出问题;
如:长期异地经营、违规使用旅游包车牌证等。
2 、客运站场管理突出问题的安全责任落实。(责任领导:谭勇龙;责任部门:站场管理科、客运管理所)
(1)封闭式管理落实不到位;
(2)“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落实不到位;
(3)不落实安全检查(含“三品”检查、例检);
(4)驻站管理不到位。
3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突出问题的安全责任落实。(责任领导:易迈群;责任部门:物流管理所、运政管理科)
(1)长期异地经营;
(2)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
(3)危货从业人员教育培训;
(4)坚决禁止挂靠经营;
(5)整顿“包而不管”、“打而不管”现象。
4 、驾驶员培训市场突出问题的安全责任落实。(责任领导:唐向明;责任部门:驾培管理所、从业培训管理科)
(1)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
(2)违法从事驾驶员培训;
(3)不按大纲施教或私自缩短培训课时等。
5 、机动车维修市场突出问题的安全责任落实。(责任领导:易迈群;责任部门:维修管理所、车辆技术管理科)
(1)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
(2)超越许可事项,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
(3)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
(4) 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
(二)各县(市)区 道路运输市场安全责任落实。
1 、各县(市)区运管所负责辖区道路运输市场突出问题的安全责任落实,并将责任分解至各领导、股室及具体负责人。要对辖区内所有道路运输市场的安全检查做到全部覆盖,要比照市直道路运输市场所列的突出问题落实安全责任,特别是 农村客运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如:农村班线车辆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未经许可车辆非法从事农村客运等。
2 、市局负责指导全市道路运输安全责任落实专项整治工作,对各县(市)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每位局领导重点抽查联系1-2个地区;每个科室重点抽查联系1-2个地区(详见附件1)。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4月1日-10日)
各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组织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宣贯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层层传达落实,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细则,明确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及工作要求。局直相关科、所要对照 道路运输安全责任落实专项整治重点 制定专项整治子方案。各单位4月5日前将整治方案上报市局政策法规与安全监督科。
(二)自查自纠(4月11日至5月31日)
各单位要按照各自管辖权限开展专项整治自查自纠,要对照整治内容逐一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登记造册,逐一制定防控措施和整改治理计划,并将情况汇总上报至市局安委办。同时,要督促各道路运输企业认真开道路运输安全责任落实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
(三)落实整改(6月1日至7月31日)
各单位要根据自查自纠阶段所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逐一整改。 为确保整治方案的落实,要严格落实“五定”,即定内容、定时限、定目标、定措施、定责任人。每个整改项目都要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人、承办部门和完成时间,确保整改按时限、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建立整改落实的监督保障机制,通过多种宣传载体对外公布,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使专项整治工作更加透明、更加切合实际。
(四)总结验收(8月1日至9月30日)
各运管机构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并于9月25日前报市局政策法规与安全监督科,联系人:尹梅;电话(传真):8725558。
期间,市局将派出督查组对各单位落实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 严格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完善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明确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具体责任,切实落实安全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责任。按照“三关一监督”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将安全监管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放在基层、放在一线,做到关口前移,强化现场监管,确保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2. 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时修订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做到安全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把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3. 加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力度。强化对隐患排查整改和事故处理的督查督办,严格处理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大暗访力度,强化安全监管分片联系指导督查责任,加大事前责任追究力度,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
(二) 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成立道路运输安全责任落实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集中精力抓。
(三)认真落实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制度
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按照《湖南省道路运输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定期对重点联系的县(市)区和企业进行现场调研、明查暗访和专项指导,可结合小长假、黄金周等检查一并进行,对同一企业尽量不重复检查。
1. 市局领导带队检查每年不少于4次;科室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次至少抽查一个客运企业、一个货运企业、一个汽车客运站、一个维修企业和一个驾培机构。每次检查完后要将检查资料及时汇总报 市局安委办。
2. 各县级运管机构领导带队检查每年不少于6次,每次至少抽查一个客运企业、一个货运企业、一个汽车客运站、一个维修企业和一个驾培机构。每个部门对重点跟踪联系企业的检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
3. 负责检查的科室或部门每季度末要向市局安委办报送书面检查情况汇报、检查填写的 日常监督检查表以 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汇总表》 ,由市局安委办统一汇总通报,并建立台账。
(四) 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整治实效。
各地各单位在开展专项整治过程中,要紧密结合纠正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受主义、奢靡之风”,大力弘扬“认真负责、求真务实、雷厉风行、艰苦朴素”的作风,纠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不正之风,提高安全监管队伍的能力素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