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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道路运输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政策法规与安全监督科 
 
发布日期:2014-04-04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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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市运管安发[2014]26号
 
各县(市)区运管所、局直相关单位:
为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交通运输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湘交安〔2014〕1号)和省局《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道路运输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湘运管安监发〔2014〕32号)要求, 确保 全省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市局制定了《2014年全市道路运输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岳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4 年3月18日
 
 
 
 
 
 
 
 
 
 
 
 
 
 
 
2014年全市道路运输安全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底线意识,认真落实运管机构“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狠抓责任落实,狠抓制度执行,规范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行为,不断夯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强化事前责任追究,全力提升我市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能力和企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
二、总体目标
站在构建综合运输体系的高度,发挥“四个优势,提升四种能力”,切实做到“三提质三提高”,杜绝重特大以上事故发生,争取道路运输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主要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 严格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完善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责任体系,细化明确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具体责任,切实落实安全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责任。按照“三关一监督”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将安全监管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放在基层、放在一线,做到关口前移,强化现场监管,确保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2. 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运输企业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时修订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做到安全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把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3. 加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力度。强化对隐患排查整改和事故处理的督查督办,严格处理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大暗访力度,强化安全监管分片联系指导督查责任,加大事前责任追究力度,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
(二)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行业监管制度化建设
1. 全面推进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厅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的督促和指导,全面推进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要求完成达标工作任务,努力构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
2. 全面推进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结合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实际,落实《湖南省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规范》、《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管理规定》等制度。督促指导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实际,抓好安全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继续推行完善领导干部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分层分片重点联系制度,切实落实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人员“一岗双责”的日常安全督查责任。
( 三)强化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
继续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及《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出站检查工作规范》等要求,严格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认真开展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责任落实专项整治活动,规范客运站安全生产行为,规范道路运管机构驻站管理,强化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管工作,提升全市汽车客运站本质安全水平。
(四)继续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
1. 继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以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专项行动,坚决打击道路运输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的非法违规顽症痼疾,把“打非治违”列入常态化工作。进一步抓好营运客车、危货运输车辆高速公路超速、超载(超员)违法信息的通报处理,强化对违法企业相关负责人的重点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
2. 继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基本工作要求,构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紧紧抓住道路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和汽车客运站场等重点领域,开展有针对性的集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和完善安全隐患跟踪整改台帐和档案,进行跟踪整改,限期消除安全隐患。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各县(市)区、局直运管机构对市局通报的安全隐患及本单位日常排查的重大安全隐患要重点跟踪,督促存在隐患的企业限期整改到位。
(五)继续开展“平安车、站”创建活动
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厅 统一部署 以及 局具体活动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 道路运输“两客一危”车辆和三级以上汽车客运站的 “平安车、站”创建活动,推动“平安车、站”创建活动 扎实、有效开展, 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六) 强化科技监管手段,做好重点车辆联网联控工作
认真落实“智慧交通”战略,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加快全市道路运输三级协同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加强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管理,落实《湖南省道路运输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管理办法(试行)》,强化落实省、市、县三级监管工作职责,督促运输企业加强“两客一危”车辆的动态监控管理。
(七)加强行业安全宣传教育
 1. 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对运管机构和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安全管理队伍的业务素质, 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2. 开展安全文化“进企业、进机关、进站场、进车辆、进家庭”的“五进”活动,落实活动内容,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将安全文化“五进”活动纳入常态化建设。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将“安全生产月”与“五进”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积极引导道路运输企业建立自己的安全文化,让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努力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3. 认真落实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积极推行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督促企业落实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播放安全告知宣传光碟,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乘客监督作用。
(八) 切实做好安全监管的其它基础工作
1. 切实做好特殊时段、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春节”、“两会”“五一”、“十一”等特殊时段以及大雾、暴雪等极端天气条件下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季节性的特点,重点做好对道路客运、危货运输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切实增强道路运输行业的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2.认真做好企业安全绩效考核工作。 将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工作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与贯彻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以“安全规范”提升企业管理,以绩效考核促进企业达标。
3. 结合市局综合考核,做好运管机构安全监管目标考核工作。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落实 安全监管目标考核制度, 切实落实运管机构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考核与奖惩。
4. 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 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按有关规定,设置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和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和安全例会制度。要在经费预算中加大安全经费的比例,配齐安全管理的设施和设备,确保安全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