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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大检查专项活动的通知
来源: 岳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网 
 
发布日期:2014-05-29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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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市运管运发〔201446             签发人:谭勇龙

 

 

关于开展全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安全大检查专项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运管所、局直相关单位:

为吸取晋济高速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3·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教训,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488号)和省交通运输厅、省运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道路危险品运输安全管理的系列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确保全市道路危险货运市场安全形势稳定,市局决定,自20145月至8月底在全市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大检查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道路运输管理规章为依据,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排查我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生产和管理的薄弱环节,督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彻底堵塞漏洞,消除安全隐患。

二、组织领导

为有效开展本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大检查专项活动,市局决定成立由李晖任组长,谭勇龙、易汉香任副组长,邹章平、刘超平、鲁松、张湖、任杰、杨卫红、易侃、丁四军为成员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邹章平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电话:0730-8725525,传真:0730-8725526。各县(市)区运管所需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专项活动。

三、活动步骤

专项活动自发文之日起至 830止,5月份为宣传发动及企业开展自查自纠阶段;6月至7月份为各运管所对所属企业进行逐一检查阶段;8月份为市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督查落实阶段。

四、检查重点

1.严格复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资质条件

各运管所要严格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危规》),对本辖区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资质条件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逐一登记造册,重新审定经营资质,重点检查从事剧毒、易燃易爆危险货物和民用爆炸品运输企业的资质条件,对不符合资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缓批准运力发展。逾期不进行改正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市局将依法吊销其部分或全部运输经营许可。

2.严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准入关

对新申请开业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各运管所要严格按照《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前把关。对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要组织人员实地逐项核实其车辆、设备、从业人员和企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确保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严格审核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

各运管所要对辖区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的从业资格进行一次全面的核查,建立台账。主要核查运输企业持证从业人员配备数是否与其生产规模相匹配,以及是否定期进行安全、职业道德、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加强从业人员动态监管,凡持外省籍驾驶、押运、装卸从业资格证件,又在本市运输企业工作的从业人员,需到市级运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管理。

4.严格核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经营资质条件

1)各运管所要与当地公安、质检、安监等部门密切配合,对辖区内的所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行一次集中查验。重点检查车辆技术等级、经营类别、车辆二级维护、容器罐体合格有效性、危险货物运输标志悬挂和车辆使用年限等情况。

2)所有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专用车辆必须到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条件的一类维修企业进行维修、保养;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专用车辆必须随车携带《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确保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禁止任何形式的挂靠车辆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对公司化经营不到位的,“包而不管”、“以保代管”的企业,必须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缓批准运力发展。整改不到位,市局将吊销其部分或全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建立各类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档案,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和“一车一档”,便于查找。

5.强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管理

1)各运管所要按照《危规》要求,逐一核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情况。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根据企业从事运输产品的实际,修订完善各项制度。

2)严格核查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核查企业是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是否严格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企业动态监控管理有专人、有记录、有奖惩措施,充分发挥科技应用在行业和经营管理中的作用。

3)严格核查企业不按规定和要求办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承运人责任险,凡达不到我省保险责任限额标准的,一律不予办理车辆年度审验。

4)道路危货运输企业应定期开展相关生产环节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做到各项安全隐患排查有台账,隐患整改有记录、有措施、有结果。

6.严厉打击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违规行为

各运管所要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辖区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源头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车辆未按期检测和二级维护、车辆改型、超载、超范围经营及其它违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

各运管所、危货运输企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本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及迫切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将专项整治工作抓好、抓落实,确保大检查活动达到预期目标。

2.严格履行职责

各运管所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督促现场整改,现场难以整改的,应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同时记录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问题整改处理台帐上,并加强整改问题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不留盲区和死角,确保整改工作实效。

3.加大宣传力度

各运管所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对检查活动的宣传,及时报道检查活动成效,对检查中发生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营造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4.加强信息报送

各运管所请于 64日前 将《湖南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情况汇总表》(见附表1)和《岳阳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汇总表》(见附表2)以电子邮件和传真的形式上报市局运管科, 820日前 报送大检查工作总结。(传真:0730-8725526,邮箱:34312929@QQ.com)。

 

附表:1.湖南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情况汇总表(点击下载)

2.岳阳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汇总表

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整改通知书

 

 

岳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4 529

 

 

岳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办公室               共印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