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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双基”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安全科 
 
发布日期:2011-03-29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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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岳市运管安发 [2011]8

                                                                                                                           

   
关于印发《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双基”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运管所、局直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双基”建设工作,根据 省局《关于印发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双基”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运管安监发[2011]17号 )精神, 市局制定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双基”建设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安全   应急   建设   方案                                           

抄 送: 省运管局安监科、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科                     
岳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办公室                 共印37份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双基”

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双基”(基层、基础)建设,促进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省局《关于印发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双基”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运管安监发[2011]17号 )文件精神,结合我市道路运输安全和应急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建设畅通、高效、安全、绿色的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目标,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主线,加强基础、基层建设为重点,解决存在突出问题为抓手,构建组织健全、职责明确、装备精良、监管有力、运转高效、反应快捷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体系,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有效的道路运输保障。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双基”建设活动,我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落实,科技和装备水平进一步提高,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制度和预案体系建设
加强法制和预案体系建设是“双基”建设的基础内容,是做好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的根本前提。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各运管所、运输企业要对本单位所有安全生产和监管过程中的技术规程、管理制度、安全要求、岗位职责等制度建设进行全面清理;要结合实际,及时废止不适用的制度,加快建立健全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二是加强标准规范建设。各单位要根据安全生产和应急方面的相关要求,完善标准规范,细化操作规程,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特别是要强化源头管理,严格准入标准,建立健全市场退出机制。三是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各单位要对现有预案进行全面评估,结合实际加快专项应急预案制定,构建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要确保预案实施责任主体明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与相关预案衔接有效。
(二)加强体制机制建设
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是“双基”建设的关键内容,是做好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的重要保障。一是健全管理体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市、县二级运管机构和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职责。县级运管所应设置安全生产和应急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有乡镇交管(运管)机构的,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准入资格标准,各大中型运输企业应设置专门负责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机构和专职人员,小型运输企业应设置负责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机构或专职人员。要明确机构职能和岗位职责,保障人员足额配备,工作经费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层级负责制,加大责任考核和奖惩力度。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各运管所和企业要全面建立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分工负责、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责的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体系,建立健全安委会制度,明确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要重点强化岗位责任制,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制度、激励约束机制建设;要选聘各类从事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的专家,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开展安全生产和技术咨询、评估。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建立信息沟通协调和共享机制。建立自查督查制度,各运输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自查;各运管所应结合实际对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进行督查,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督查活动。建立信息报告和统计制度,对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基础信息登记备案,包括组织架构、责任人联系方式、风险源、隐患排查与治理、重要安全生产和应急设施设备(含运输工具、装备、应急物资的储备)以及专兼队伍情况等,并及时更新信息,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进一步规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及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处置的办法和流程,并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信息统计制度。三是建立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评估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应急能力评估,科学设定评估指标,对从事客运和一类危险品运输的企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对从事一类以下危险品运输的企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每两年必须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其他的每三年必须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并将评估情况作为强化监管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客运、危货运输企业、三级以上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状况评估考核,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的考核办法组织实施。
(三)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队伍建设是“双基”建设的重要方面,是做好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的基本要求。一是加强队伍培训。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各类人员进行轮训,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对各级主管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的领导以及业务骨干人员每年必须轮训一次,其他从事安全生产和应急的工作人员每三年必须进行一次系统培训,每次轮训和系统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6学时。从事高危行业人员、新录用人员、转岗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客运驾驶员、危险品运输驾驶员及押运员必须经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二是加强重点人才培养。 加强安全管理、特种作业等人员的培养,实施客运和危险品运输驾驶员素质教育工程。强化基层一线安管人才队伍建设,优化道路运输安管人员的结构, 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三是加强应急队伍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基层交通运输应急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交应急发〔2010〕165号)的精神,切实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应急演练,提升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按照“统筹规划、规模适度、平急结合、专兼结合、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加强专业应急队伍与兼职应急队伍、志愿者队伍相结合的交通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力争通过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成适应基层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对处置需要的应急队伍。
(四)加强科技和信息化建设。
加强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是“双基”建设的内在需求,是做好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的必要手段。一是加快建设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综合信息系统。该系统由省、市、县三级信息系统组成, 双基 建设活动阶段基本完成市级、县级信息系统建设, 通过整合信息资源,建设基础数据完善、信息真实准确、传送快捷通畅的信息系统, 实现信息统一报送、统计分析、监测预警、辅助决策、信息发布、资源管理、 异地会商 等功能。 实现政府、行业、部门内部之间各类安全生产和应急信息共享。 二是逐步建设专业信息系统。 加快营运车辆动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以满足相关业务部门和道路运输企业管理的需要。积极推广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在客运场站的应用,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方面的作用,实现随时查看全市所有客运场站的运营情况;加大安全管理装备投入,实现高效快捷的管理,扩大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管范围,提高执法的便捷性。三是建设重点监测监控系统。逐步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安全与应急通讯网络建设,确保安全生产和应急通讯及时畅通。加强对客运站、货物堆场、危险品仓库 运行情况和环境污染 的监视监测。加强重点客货运输站场日常监控设施建设,完善危险品运输车辆、长途客运车辆监控系统, 提高道路运输车辆监控覆盖率
(五)加强设施设备建设。
加强设施设备建设是“双基”建设的基础内容,是做好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的有力保障。一是要加大站场安全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完善站场功能和必要的隔离设施建设。二是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装备器材的配置,为专门从事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部门配置必要的交通工具、监督检测设备、事故调查取证与分析设备、个人防护设备等。依托实力较强的道路客货运企业,组建满足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运输需要的市级应急运输保障车队,全市应急保障客运车辆不少于60辆、货运车辆不少于50辆。
(六)强化主体责任和责任制落实。
各运输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和应急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保障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员工教育培训。要筑牢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解决好安全生产与企业发展、生产和利益的关系,严禁“三违”现象发生,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各运管所要加强督促检查,推进企业安全绩效考核,强化企业有效监管,不断加大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力度,重点消除安全监管盲区,夯实安全保障基础,提高安全服务能力,全面履行安全监管主体责任。
各单位行政一把手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发展作为科学发展的主要内容,应做到亲自抓、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保证安全生产和应急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到位,并要充分调动相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保证必须的资金投入;各分管领导要带头深入一线、深入基层,把解决基层基础问题作为工作重心;管理部门人员应履职履责,研究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及时正确的参考意见;具体从事安全生产的人员,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应依据岗位职责,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生产和应急方面的制度和操作规程。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事故调查处理,严肃事故问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七)强化突出问题的治理。
各单位要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定整改计划,加大治理力度,强化突出问题的治理。一是强化危险品运输治理。加强对危险品运输企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站场的源头管理和动态监管,重点强化易燃易爆品和有毒有害危险品运输的全程监管;对二级及以上汽车客运站强制配备安检仪;继续严厉打击非法夹带和非法从事危险品运输的行为。二是强化营运客车超速超载治理。客运企业要建立层级落实安全责任承诺制度,与管理部门签订承诺责任状,驾驶人员要与企业签订承诺责任状。对发生超速超载的企业和驾驶员,都应按照规定严肃处理。三是强化农村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治理。进一步落实县乡政府对农村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责任,配备专职安全和应急管理人员;要严把营运车辆技术性能关,进一步强化农村客运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严格资质准入,提高驾驶员的安全素质和技能;要进一步强化非法营运的治理,维护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
四、进度安排
“双基”建设活动从2011年1月20日开始至2013年12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细化方案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1月20日—4月19日)
运管所 要根据本方案的内容和要求,结合实际、摸清情况,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活动方案、明确年度 双基 建设活动目标任务,并将本单位的工作方案及时上报市局安企科(电话传真: 8725558)。各单位在此期间要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确保道路运输行业广大干部职工了解掌握 双基 建设的目标、内容和任务。
第二阶段: 组织实施落实任务阶段(2011年4月20日—2013年6月30日)
各单位按照方案,统筹安排、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完成 双基 建设方案的各项目标任务。同时要定期和不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市局每年将组织进行检查,并对开展 双基 建设的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第三阶段: 总结评估和整改阶段(2013年7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各单位对 双基 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于2013年8月5日前报市局安企科。市局将组织对各单位开展 双基 建设的情况进行全面的考核评估,并召开 双基 建设总结会议,对完成目标任务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对没有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同时责成没有通过考评的单位继续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开展“双基”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局长李晖任组长、副局长谭勇龙、唐向明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局办公室、安企科、运管科、政工科、财务科、稽查大队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安企科,刘超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双基”建设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各运管所、道路运输企业要成立以主要领导负责的活动领导机构,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切实加强对本辖区、本单位“双基”建设活动的组织领导。活动期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进度对各阶段 工作任务开展和完成情况及时汇总整理
(二)强化监督考核。 按照“双基”建设进度安排和考核项目,各单位要加强自查和对下级的督促检查、指导,要结合工作实际,突出活动重点,解决突出问题。为确保“双基”建设取得实效,市局将根据省局的考核评估指标和办法,对各单位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各单位要将“双基”建设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年度工作的考核重点,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增加考核比重,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要加大安全生产和应急资金投入。 各运管所要设立安全生产和应急专项资金,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工程建设纳入道路运输总体建设年度预算,将安全生产和应急方面的运行维护、科学研究、宣传教育、培训演练、应急补偿资金纳入当地政府财政预算和企业的专项支出,并要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各道路运输企业要按照相关规定保证安全生产和应急所需资金,加强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配备、更新,为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
(四)加大宣传力度。 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双基”建设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从业人员对“双基”建设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提升履职履责的能力和水平。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及时将“双基”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广泛宣传,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