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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运管局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国庆黄金周期间道路运输工作的通知
来源: 运政管理科 
 
发布日期:2011-09-26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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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市运管运发[2011]79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国庆黄金周期间
道路运输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运管所、局直相关单位:
2011 年国庆节即将来临,同时迎来公众出行高峰,为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全市道路运输及安全监管工作,按照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国庆黄金周期间道路运输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十一”黄金周期间道路运输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落实,确保整个假日运输平安有序,市运管局决定成立由 李晖任组长,谭勇龙、易迈群、唐向明、欧华良、张晓林 副组长, 邹章平、刘超平、周建建、朱琳、张湖、刘彦超、刘岳、易侃、邓移民、丁四军等为 成员的“十一”黄金周道路运输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邹章平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设局运政管理科,值班电话:0730-8725525 ;传真:0730-8725526。 各县(市)区运管所、客运企业、客运站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 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形成运输组织有序、调度科学、安全畅通、服务优质的良好工作局面。特别是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把节日期间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 做好旅客运输组织工作
由于黄金周期间,群众出行大大增加,各单位要在做好客流流量、流向、流时调查和预测分析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合理有效的运输组织方案,同时要建立应对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各运管所和运输企业要结合省运管局《湖南省假日期间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实施方案》(湘运管客货发<2009>123号)的要求,完善运输应急预案,储备部分应急运力,(市直客运所准备10台客车,各县(市)区分别准备3台客车),以应对各种突发情况的发生。各运管所要对辖区内运输企业的预案布置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充分发挥驻站管理机构作用,加强运输现场调度组织工作,及时收集信息,及时发放营运证牌。各旅游运输公司要认真做好国庆黄金周期间的旅游运输工作。各客运站要以“三优、三化”的服务标准为目标,进一步规范站务管理工作,维护好正常的经营和运行秩序,站务人员要提高优质服务意识,为旅客提供安全优质乘车环境,为我市“五创”提质和群众便捷出行创造良好的保障。
三、加强安全督查工作
1 、认真贯彻落实市局《转发省局<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卧铺车隐患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岳市运管安发[2011]67号)文件精神,各运管所对未落实卧铺客车管理要求的企业,要暂停参与班线招投标、新增运力审批。9月底前未完成整改要求的,相关卧铺客车不得参加“十一”黄金周的运营。
2 、运输企业要进一步落实监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两客一危”车辆的动态监控。特别是要在9月底前完成为其所属卧铺客车安装符合标准(JT/T794-2011)且具有视频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接入符合标准(JT/T796-2011)的监控平台;制定和完善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规定,建立动态监控工作台账;建立24小时监控制度,配备专职人员监控所属卧铺客车行驶动态,特别是凌晨2时至5时的动态。对各类违法信息要留存在案,至少保留一年时间。企业要充分利用卫星定位监控平台,对车辆出站、途中停车、超速等状态加强监控,及时发现和制止客运车辆各类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违章车辆给予相应处罚。
3 、各运管所要充分履行“三把关一监督” 的职责。各客运公司(含旅游运输公司)、汽车客运站要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严格落实安全例检制度,并将责任落实到人,把好车辆进出站、场的源头管理关。
4 、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文件精神,提高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源头治理、现场监管和责任追究,有效遏制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规范临时牌证核发管理
各运管所要切实保证各类运输牌证的发放工作,严格规范临时牌证的核发管理,严格审核申领临时牌证企业、营运车辆和从业人员的资格, 按照《关于开展全省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湘运管安监发 [2011]129 号)的要求,按照“谁审核、谁签发、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县(市)、区运管所发放的牌证必须由县运管所主要负责人签发,必须使用“湖南省道路运输台帐管理系统”打印临时牌证,不得将未按要求 打印的临时牌证发给经营业户使用。 凡未使用省局打印系统打印的牌证,一律视为无效牌证,如因此造成损失,由发证运管所承担相应责任。 针对黄金周的运输特点,为应对高峰客流和旅客疏运,各运管所要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发放临时牌证,为经营业户提供及时便利的服务。
五、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节日期间各运管所要增派执法人员,深入到客运站、货源集散地、危货运输企业及基地和重点路段,切实加强现场监督检查,把好“源头”关和做好信息反馈工作。要加大对节日期间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做到严厉打击客车超员;严厉打击非法营运;严厉打击甩客、卖客、宰客、乱价现象;严厉打击非危险品运输车辆从事危险品运输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旅客的正当权益;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并建立畅通的投诉渠道,对外公布假日运输投诉电话,及时处理投诉,为广大人民群众平安出行营造良好的运输环境。
六、做好节日值班和信息反馈
各运管所要加强值班备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及信息报送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做好预防、预警,一旦发现事故或险情,要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到及时应对,科学处置,同时还要按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理办法》规定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杜绝出现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的现象发生。各运管所须将当日投放运力、旅客运量情况于每日下午4:00前上报市运管局值班室(传真:0730-8725526)。请各运管所于9月24日前将假日工作值班表和工作方案报市运管局运管科。
 
 
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国庆   道路运输   通知                       
抄 送: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市交通运输局                
岳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办公室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