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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全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通知
来源: 运管科 
 
发布日期:2012-05-24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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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市运管运发〔2012〕40号               
 
关于加强全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区运管所、局直相关单位:
近几年,我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发展迅速,但在市场发展进程中仍存在一些亟待加强管理的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有关工作的要求,扎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做好我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把市场准入关
1 、严格控制市场准入。 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交通行政许可要求,“合法合规、从严从紧、公平公正、求和求稳”的原则,严格控制危货运输企业经营许可。特别是对申请从事爆炸品、剧毒品、强腐蚀品和放射性物品运输经营的要从严从紧。
2 、严格控制车辆准入。 对企业机构不全,管理松散,只挂不管,办公、停车场地等硬件设施、设备、应急措施不相适应等情况的企业要严格控制车辆新增许可;禁止车辆技术状况差,未达到国家节能减排标准的车辆进入市场。
3 、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 严禁无证、无相应从业资格证上岗,督促企业跟踪做好从业人员异动备案登记工作,同时应做好专业人才引进工作,为企业发展注入活力。
二、加强行业监管力度
1 、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定期的深入企业、货物集散地进行现场指导和检查,督促检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各运管所要全面开展一次排查和清理,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及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期间停止办理与企业相关的许可业务,整改结束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依规按照程序吊销部分或全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2 加大市场稽查力度。 各运管所要加大违法经营运输的稽查力度,发现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无证上岗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厉处罚并及时纠正,消除安全隐患。
3 、强化考核、审验工作。 要以质量信誉考核及年度审验为抓手,重点监督检查企业资质条件、车辆技术状况、设备设施、从业人员资质与培训考核、危险品运输标志、卫星定位装置的安装、基础台帐档案、证照是否与危货运输有关法规和规定相符等。对年度审验、质量信誉考核达不到要求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4 、增加监管、监控手段。 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加强动态监管,企业要实行专人负责,充分发挥好GPS对车辆运输过程中的动态监控作用,及时纠正驾驶人员的违章违规行为,确保危货运输安全。
三、指导企业加强自律
各运管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指导、督促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进一步优化内部管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1 、规范管理。 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道路运政管理工作规范》、《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要求,统一规范运输企业管理档案、车辆档案等,使之达到标准化、规范化。
2 、落实制度。 运输企业认真落实安全例会制、岗位责任制 、操作规则规程 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等制度, 建立经营管理、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加快车辆更新频率,切实提高企业经营和安全管理水平
3 、加强培训。 运输企业经常性开展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活动,认真学习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危险货物理化特性、装卸运输、应急处理措施以及实际案例等知识,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四、引导企业做强做大
积极引导、推行企业走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的道路,通过合并、兼并、重组等办法,适时淘汰一批经济实力不强,抗市场风险能力弱的企业退出市场,引导扶持实力强,管理规范的危货运输企业走联合经营的道路,使企业由数量上的过快发展逐步向上规模、上水平、上质量方向发展,经营模式由单一的危货运输逐步向第三方物流、多形式服务的方向发展,做强做大,有效推进我市危货运输市场健康、安全、有序的发展。
特此通知。
 
 
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