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局关于印发《湖南省道路运输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岳市运管信息发〔2013〕7号
转发省局关于印发
《
湖南省道路运输重点
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管理办法
(试行)
》
的通知
各县(市)区运管所、市客运管理所、物流管理所:
现将湖南省运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道路运输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湘运管办发〔2013〕17号)转发给你们,同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
一、各运管所须明确县级监管负责人及监管人员并于3月11日前报市局信息中心;并督促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明确监控负责人及监控人员并于3月11日前报市局信息中心和辖区运管所(附件1)。所有人员请加入岳阳市道路运输动态安全监管QQ群:158084916,以便及时了解最新工作动态;
二、各运管所须将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的车载终端安装明细(附件2)、运营商基本情况(附件3)于3月11日前报市局信息中心(安装明细报送EXCEL电子表格);联系人:叶娜 电子邮箱:490971732@qq.com
三、各运管所应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建立车载终端及监控平台的安装、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原始记录,并于3月20日前将管理制度报市局信息中心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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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年二月二十八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