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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政策法规与安全监科 
 
发布日期:2014-11-05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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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市运管安发〔2014〕90号             
 
 

关于开展2014年度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

 

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运管所、局直相关单位: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湘交安〔2012〕112号)及省运管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湘运管安监发〔2014〕154号)精神,决定开展2014年度全市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织领导及实施机构:
2014 年度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和岳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同组织领导,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负责具体实施。各运管所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绩效考核工作。
成立岳阳市2014年度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小组。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易汉香副局长任组长,各相关科、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考核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政策法规与安全监督科,刘超平科长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运管所要按照要求成立相应的考核机构。
二、考核对象及分类:
1 、市级考核机构负责对全市二级以上(含)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二级以上(含)汽车客运站和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进行考核。负责对县级考核情况进行抽查和复核,抽查率应达到被考核企业的30%以上。
2 、县级考核机构负责对辖区内三级以下(含)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和三级汽车客运站进行考核。
三、考核时间:
2014 年11月3日 起至12月15日止。
考核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企业自评,全市各道路运输企业在11月10日之前完成自评工作;
第二阶段在11月20日之前各县(市)、区运管所完成对辖区考核权限范围内的道路运输企业的考核工作,市考核小组完成对市直道路运输企业的考核工作;
第三阶段在12月15日之前市考核小组依照考核权限完成对各县(市)、区道路运输企业的考核工作,并对各县(市)区的考核情况进行抽查和复核。具体考核和抽查复核时间及人员分组安排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严格按照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要结合《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以及危货运输的相关规定,指导企业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完善,促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2 、精心组织,认真准备。各运管所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按照考核内容认真做好自评和接受考核的准备工作。2014年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主要内容:一是《湖南省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表》所列内容的落实情况;二是《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以及危货运输的相关规定的落实情况;三是今年以来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各运管所应督促各道路运输企业将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和日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整理成册,并准备好考核自评表格和汇报材料一并接受考核。
3 、本次考核工作将与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考评工作相结合。在11月10日前未进行道路运输企业(客运企业和危货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考评申报的,将不纳入这次考核(新增危货运输企业从许可之日起,6个月后列入考核和考评)。已申报企业且申报材料审批通过,并纳入考评计划的,绩效考核及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考评工作结合一并进行。根据申报情况,考核、考评时间另行通知。
4 、今年 对于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为优秀的道路运输企业将 予以通报表彰 考核不合格的企业,责令整改一年。考核为基本合格的企业责令整改六个月。整改期内,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暂停新增客运班线(旅游企业暂停新增车辆),严格控制车辆新增座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暂停新增危货运输车辆;考核为不合格的汽车客运站降低一个服务等级。
5 、各运管所要在11月20日前将考核工作总结及汇总表(见附件)上报市2014年度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尹梅,电话(传真):8725558。
 
 
                           岳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4 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