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市交通运输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坚持红线意识和法治思维,认真落实运管机构“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狠抓责任落实,狠抓制度执行,规范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行为,不断夯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强化事前责任追究,努力实现全市道路运输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确保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道路运输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全面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
1.严格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各运管机构要认真落实“五级五覆盖”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完善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明确细化并落实各领导、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责任。按照“三关一监督”的工作要求,将安全监管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放在基层、放在一线,做到关口前移,强化现场监管,强化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
2.加强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编制年度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全面推行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计划检查。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任制,继续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督促检查,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和整改复核。通过制订计划、落实责任、强化检查、督促整改,形成安全监管“闭环”。
3.强化特殊时段、重点领域和重点对象的安全监管。制定特殊时段、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方案和防控措施,切实做好“两节”、“两会”、“十一”等重点时段以及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安全监管工作,强化重点单位、重点车辆、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强化应急救援准备。
4.加强安全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继续实行年度安全监管目标考核制度,切实落实运管机构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严格责任追究,强化对事故处理和隐患排查整改的督查督办,严格处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
(二)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完善和落实“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时制定和修订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各层级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推进对安全科技的应用,依法依规更新维护生产安全的设备设施,确保设备设施完好有效。
2.督促企业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建立健全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认真组织排查生产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和完善安全隐患跟踪整改台帐和档案,进行隐患整改跟踪,限期消除安全隐患。
3.督促企业依法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督促道路运输企业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通过标准化建设推动道路运输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2016年完成全市二级以上客运站及新增危货企业(许可时间达到1年)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
(三)进一步强化安全专项行动
1.继续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按照三部局部署,加强与公安、安监等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做好“道路运输平安年”的各项工作。
2.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岳阳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结合道路运输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两月一行动”执法行动,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3.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长途客运、城市客运、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为重点,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把“打非治违”列入常态化工作,继续保持“严打严治”高压态势。
4.深入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严格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准入材料查验和年度审验,严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考试与证件发放关。严格督促企业加强危险货物运输作业过程安全管理和安全隐患整改,严肃查处非法运输危险货物行为。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五进”活动。按照上级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知识“进企业、进机关、进站场、进车辆、进家庭”的“五进”活动,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促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6.继续开展“平安车、站”创建活动。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厅统一部署以及省局具体活动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道路运输“两客一危”车辆和三级以上汽车客运站的“平安车、站”创建活动,健全评价指标体系,做好示范建设和评价工作。推动“平安车、站”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加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建设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落实《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预警、管控的责任体系,形成完善的责任网络和责任链条,积极推行安全生产风险评估管控。切实做好道路客运、危险货物运输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评估(绩效考核)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落实省厅编制的隐患排查标准,指导道路运输行业科学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引导和督促企业实施安全评估分析,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报告和挂牌督办制度,确保监控、整改、防范落实到位。
3.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落实上级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和报告制度、不良行为记录制度与“黑名单”制度要求,依据道路运输企业安全诚信等级实施相关激励和限制政策,强化企业道路运输安全的主体责任,激励道路运输企业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内部管理,积极主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4.着力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贯彻落实省厅要求,积极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工作。积极发挥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引入第三方组织或安全生产专家开展安全检查、评价、评估和安全隐患排查,参与安全风险管控。
5.切实加强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充分发挥现有安全监管系统和平台的作用,完善和加强汽车客运站和重点营运车辆监控系统建设,引导企业利用科技手段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提高道路运输本质安全水平。
(五)切实做好安全监管的其它基础工作
1.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大行业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力度,按计划对行业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轮训,切实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奋发有为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队伍。
2.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各运管机构应按有关规定,设置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和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和安全例会制度。要在经费预算中加大安全经费的比例,配齐安全管理的设施和设备,确保安全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