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道S307项目提前实施的建议》答复意见主要内容:
建议中所提“省道S307”,在我市公路统计年报中实为省道S317,经向省交通运输厅申请,省厅同意该项目提前启动前期工作,在编制‘十三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时再予以支持。根据属地原则,需由汨罗市、平江县政府同意将该项目优先纳入“十三五”规划,并明确项目业主,具体组织实施。目前,因平江县政府根据轻重缓急原则已申请暂缓实施该项目,故该项目的实施将在“十三五”中期调整时再统筹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