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雄波委员:
你在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临湖公路云溪段路域环境治理的建议 》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严格红线及控制区管理”的建议。根据《公路法》第五十六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支队)直属四大队107国道路政队执法人员对临湖公路云溪段实施公路监督巡查时间每月不少于22个工作日,发现涉路违法行为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在区政府主导下,联合区国土分局,规划分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禁违办等相关部门多次开展专项治理,加强了对公路路域环境的管理。
二、关于“加强路产路权保护”的建议。支队为了加强此路段的路产路权保护,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建立了路产档案,加强日常巡查的力度和密度。发现涉路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将问题控制在萌芽状态;二是将公路护路护线联防工作纳入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与公路沿线村、组的联系,设立了联系点,对损坏公路及公路设施的,同公安、交警部门实行联动,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并依法赔偿。从去年至今共办理损坏公路附属赔补偿案件 6 起;三是加强对涉路许可案件的前置性审查及事后监管。去年至今共办理增设平交道口、穿越公路埋设管线等6起;四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执法车辆流动播放治超相关法律法规等形式开展治超宣传,并同交警、云溪区交通局多次在此路段开展治超行动。
三、关于“加强路域环境管理”的建议。2018年7月,针对临湖公路路域环境内的摆摊设点、占道为市、乱搭乱建、非公路标志标牌等涉路违法问题,我支队开展了大规模的专项行动,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80多人次,执法车辆8台,氧割机1套,挖机1台,清除违法堆积物12处,共300余方,拆除非公路标志标牌54块,取缔占道摊点13处。今年上半年,我支队直属四、五大队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治超专项治理,目前,路域环境治理行动也还在进行中。在区政府主导下,今后我们将积极与当地乡镇联络,建立路域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建设“四好农村路”,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
通过整治,路域环境有了明显改观。但是,在巡查中发现,目前还存在部分建筑垃圾,支队将向此路段区级段长潘宏军同志汇报,会同相关责任单位予以清理。
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7月11日
承办负责人:李茂文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梁超 0730-8715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