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交字〔2021〕7号A类 同意公开
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250号提案的答复
曹景毅等3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市场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局作为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具体行政监督部门,结合交通建设项目特点,认真贯彻落实执行《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有的放矢、使招投标监管工作逐步科学规范。主要做法是:
1.坚持“招标文件审查制”。由市交通局组织专家,对市管交通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合理性、合规性、廉洁性审查,招标文件必须严格符合国家、省市的规定和标准招标文件范本相关要求。
2.坚持“招投标文件备案制”。市管交通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经审查修改完善后,根据招标类别,须经局规划统计科、基本建设科或公路管理科会同市局机关纪委共同审核盖章确认,再送市招监办审查备案后,方可在规定的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应及时将相关资料报我局备案。
3.坚持“集中监管制”。凡属市管交通建设项目,一律实行在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岳阳终端集中抽取评标专家,一律不派业主专家,开标、评标一律集中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一律接受现场电子监控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现场监督。
4.坚持“违规招标投标查处制”。建立招投标投诉处置机制,经查实有违规行为的,严格按《关于印发<湖南省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法规〔2019〕294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等文件规定严肃处理。自“十二五”以来,我局监管的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实现了零投诉。
对照三位委员指出的我市招投标领域存在的问题,我局将在市招监委统筹领导下,主要从如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做好招投标监管工作:
1.进一步明确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职责。根据省交通运输厅规定,我市交通建设项目实行分级负责、各负其责原则。我局负责辖区内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招投标进行全过程监管,具体负责招标文件核备、评标过程监督、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备案、投诉处理、违法违规招标投标行为查处和处罚;负责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按规定组织本辖区内公路建设市场督查。省直管县国省道项目招投标监管主体为县交通运输局(如:平江县)。我局严格按照自身职责,强化措施,压实责任,确保交通建设项目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2.进一步健全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建设。为强化标后履约监管,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省交通运输厅已征求各市州交通运输局意见,准备出台交通建设项目分包管理实施细则,减少违法分包和非法转包;二是强化标后监督,在中标单位进场后须按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安装人脸识别履约监控设备,并及时上传至省交通运输厅履约监管平台,确保承诺人员(尤其主要人员)履约到岗到位,并将履约情况纳入参建单位的信用评价,加大人员变更处罚力度和违法成本,堵塞标后监管漏洞,有效减少出借资质、违规挂靠现象发生。
3.进一步强化投标主体信用联合惩戒机制。一是在市公管委统筹下,利用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这个有形市场,实现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集中和权威发布,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态势;二是充分利用好省交通运输厅的信用评价机制和平台,按规定,交通建设项目对参建单位信用评价是年中三次,年底一次,既加强平时过程评价,又强化了对信用评价结果的运用 。
4.进一步推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鉴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招标软、硬件条件日益成熟,我市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自2020年9月已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最大限度减少了人为因素。同时按照省发改委、住建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五部门《关于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暂行管理办法 》湘发改公管规〔2020〕686号,鼓励和推行远程异地评标。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局招投标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恳请你们今后对我局招投标管理工作和交通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7月22日
承办负责人:熊少先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刘敏 1897305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