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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10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岳阳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22-09-06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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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交字〔2022〕39号A类 同意公开

 

对岳阳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100号提案的

答  复

 

汪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岳阳打造为中部地区绿色航运示范区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收悉,经认真分析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局认为《建议》的提出意义重大

我局认为,您对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扛牢“守护好一江碧水”重要政治责任理解深入,对岳阳绿色水运发展课题有独到见解。

二、相关政策制定情况

今年4月份,我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岳阳市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创新突破年”活动实施方案>》(岳推长办﹝2022﹞9号)通知,文件提出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规划、投资、建设、生产、流通、生活、消费等各领域,以制度创新突破引领经济绿色转型升级,努力在构建和谐江湖关系、破解“化工围江”难题、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方面创造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经验。

三、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1.长江和洞庭湖船舶污染防治及沿湖岸线“清四乱”

我局主导开展了岳阳境内长江、湘江船舶污染物免费接收工作,成立了4家船舶污染物接收公司,基本实现了境内水域船舶污染物免费接收、转运、处置全覆盖。

2.完善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

我局提请市政府分别印发了岳政办函〔2020〕18号、岳政办函〔2021〕12号文件,督促各县市区分别建设了船舶污染物收集点,依托交通部相关监管信息平台,基本实现了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全过程电子联单闭环管理。

3.船舶岸电、受电设施建设

码头岸电:2022年我市共有26个码头泊位需要配备岸电设施,现已有15个泊位(其中5个泊位需按照新规范进行改造)配有岸电设施。锚地岸电:由国网岳阳供电公司主导建设,目前岸电一区至六区26艘浮吊(52套岸电桩)已全部投运,另外,江南物流有限公司自筹资金,实施了南岸6艘浮吊的岸电改造,加上项目实施的岸电改造26艘浮吊,全市总共完成岸电改造浮吊32艘,实现了岳阳城陵矶锚地浮吊岸电(油改电)的全覆盖。船舶受电:截至目前,我市143艘船舶岸电受电设施改造计划已超前完成改造任务,下一步将督促完成检验发证及补助资金申报工作。

4.发展低碳清洁航运设施设备

根据岳阳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十四五”长江经济带船舶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岳推长办﹝2022﹞17号),2024年将选择公务船和短途游船开展电动船舶等新能源船舶应用,推动形成一批新能源船舶航线,我局将全力做好配合工作。

5.按时完成危化品船舶洗舱站项目建设

岳阳港危化品船舶洗舱站位于岳阳市云溪区工业园,长江中游仙峰水道右岸,距荆岳大桥上游4.1公里。项目总投资3亿元,水域建设2个5000吨级浮码头泊位,设计洗舱能力600艘次/年。2019年12月31日开工建设,2020年底成功实现试洗舱作业,2021年8月底正式运营。岳阳水上绿色航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8月31日,取得了以危险品船舶洗舱为经营项目的港口经营许可资质,我局与岳阳海事局联合发布《关于推动长江(岳阳段)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清洗舱作业及有关活动的通告》,进一步明确船舶洗舱前提条件和申报、作业程序,督促符合洗舱条件的危化品船舶及时洗舱,促进洗舱行业健康发展,2021年圆满完成交通部规定的洗舱10艘的任务。2022年截止目前该洗舱站共完成船舶洗舱7艘。

6.规范船舶拆解行为

从2015年开始至今,我市拆解了15艘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底单壳油船,都是在规定的船厂拆解,为防止船舶冲滩拆解,我们将补助资金和规定船厂拆解挂钩,并要求提供事前、事中、事后的照片。拨付补贴资金877万元,完成397艘400总吨以上以及14艘400总吨以下船舶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加装工作,拨付补贴资金约1100万元。

7.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防止船舶偷排

2021年以来,我局水上执法人员依据《水污染防治法》、《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大了对船舶不按规定使用上交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油污水的行为的打击力度,防止船舶偷排。2021年办理469个案件,非税收入累计624.3万元,其中处罚防污方面案件共23件,处政罚款28.1万。2022年办理150个案件,非税收入累计260.7万元,其中处罚防污方面案件共15件,处政罚款14.5万。今年7月中旬,我局执法支队联合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支队开展为期一周的船舶污染整治“碧水”行动,重点检查船舶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及使用情况,船舶垃圾和危险废物暂存、转移、安全处置情况等。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下一步,将完善执法联动机制,形成常态化管理。

8.开展专项行动,加强督查考核

7月1日,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船舶水污染防治“夏季攻势”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岳交函〔2022〕97 号),《通知》要求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行动,(一)督促水运企业落实船舶水污染物防治主体责任。(二)加强船舶水污染物防治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以下方面。1.船舶防污染物证书持有及记录情况。2.船舶防污设备器材配备及使用情况。3.船舶水污染物船上处置、交付及接收情况。4.船舶洗舱作业情况。5.船舶岸电使用情况。6.船舶航行和防污染作业情况。检查船舶是否存在超过使用擅自航行的行为。检查辖区内是否存在船舶冲滩拆解行为。生活污水排放不达标的运输船舶以及单壳化学品船、600 载以上的单壳油船进入湘江、沅水及洞庭湖水域航行。(三)建立环保不达标船舶档案。(四)严格依法处理船舶防污染设施设备及使用问题。

同时,我局通过市生环委,将各县市区免费接收经费等纳入防污攻坚战的考评内容,从5月开始,每月对各县市区进行一次考核。

我局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加强船舶污染治理工作,做好船舶污染源头控制、综合防治和系统整治,创新健全长效治理机制,不断强化港船清洁能源应用,持续提升港船设施绿色化水平,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努力实现水运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25日

 

承办负责人:李中汉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钟永辉  0730-8751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