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交字〔2023〕18号 A1类 同意公开
对岳阳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267号提案的
答 复
李情委员: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深入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的提案》(以下简称《提案》)收悉,经认真分析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局认为《提案》的提出意义重大
我局认为,您对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之于交通强国领域的理解颇为深刻,对我市在“十四五”期基本形成协同高效、绿色安全的交通发展新格局,在全省综合交通枢纽中的地位进一步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二、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6号),我局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科学规划、合理开发利用港口岸线方面
《岳阳港总体规划(2035)》已经交通运输部湖南省人民政府联合批复,根据规划范围内有关岸线的水陆域条件、开发利用情况、腹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统筹考虑与生态环境保护、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沿江产业及园区布局、水利防洪、综合交通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协调,规划岳阳港港口岸线共32698米。其中,规划长江港口岸线22038米,占自然岸线的13.5%,已利用10263米;湘江港口岸线6480米,已利用1170米;华容河港口岸线1500米、藕池河港口岸线1500米、汨罗江港口岸线400米、新墙河港口岸线200米、资江港口岸线500米,横岭湖港口岸线80米。
在来之不易的长江非法砂石码头整治、长江沿线港口码头专项整治成果基础上,我局坚持港口资源整合与集约化利用、强化港口属地化管理等原则,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落实岸线管理职能职责,保护岸线资源不被非法侵占。
(二)“一湖四水”码头整治工作方面
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江资水沅水岳阳段港口码头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函〔2020〕39号),我市已全面完成21处码头拆除取缔、21处码头整治提升工作;下一步将按照省政府《关于全省港航整合和发展工作的会议纪要》(湘府阅〔2023〕16号)文件要求,配合做好“一江一湖四水”1000吨级以上国有公用码头及港航物流资产的整合工作,用好“一湖四水”资源禀赋,发挥“一带一部”区位优势,服务支撑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
(三)船舶污染物收集、清洁能源使用方面
一是我局报请市政府印发了《关于重新印发<岳阳市港口码头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函〔2020〕18号),相关县市区已完成了6处船舶污染物收集点的建设任务,全市22家港口企业码头均建设了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备案了4家船舶污染物接收企业覆盖全市重点水域。2022年全市船舶污染物转运处置率上升到95%,船舶污染物移动接收规范化工作取得切实成效,流动接收能力与需求基本匹配。二是助力岳阳港云溪港区LNG加注站码头于2021年底建成并投产运营,对进一步推广清洁能源利用,促进长江岳阳段沿线生态恢复具有重要意义;三是全市港口码头泊位已建船舶岸基供电设施82套,完成船舶岸电受电设施改造143艘。今年以来我市港口岸电用电量总计1779466KWh,其中集装箱泊位38539KWh,滚装泊位5088KWh,2000吨级以上干散货泊位7832KWh,其他泊位(主要为锚地浮吊)881034KWh。绿色清洁能源使用率呈明显上升趋势。
我局将继续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导向,将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学习贯彻实施好《长江保护法》,切实增强我局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切实扛牢“守护好一江碧水”政治责任,坚决推动《长江保护法》落地见效。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7日
承办负责人:李中汉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钟永辉 0730-8751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