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执法支队处置一起高速公路桥梁安全隐患
5月1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高速公路执法大队二中队联合平益高速路产养护大队,在平益高速K109+920路段制止一起违法施工行为,及时消除了公路桥梁安全隐患。
当日上午8时30分,二中队接到平益高速路产养护大队抄告的紧急信息:一企业涉嫌在未取得行政许可的情况下,在平益高速K109+920公路桥梁两侧(距公路水沟外缘仅3.8米处)违规开挖基沟,拟建设电网承台并穿越桥梁埋设电缆。执法人员火速赶赴现场,经勘查发现,东往西侧基坑已预埋钢筋并安装模板,承台尺寸为长宽各5.5米、高1米;西往东侧基坑深达5米,底部渗水严重,存在路基沉降、桥梁结构受损风险。执法人员当即责令施工现场负责人许某停工,告知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相关规定,严重危及高速公路桥梁安全。
经执法人员普法教育,涉事企业认识到问题严重性,立即组织挖机对施工基坑进行回填,并承诺依法申请行政许可后再复工。执法人员同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企业完善审批手续并接受后续监管。
一审:陈晗蜜
二审:胡 广
三审:刘 庆